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4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以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进行换届。经审议,会议同意提名袁汉源先生、袁汉辉先生、邵卫先生、舒奇先生、熊汉城先生、王毓亮先生、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

  其中,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由9人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董事局换届事项须经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局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局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局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局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二)经核查,被提名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截至会议审议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经核查,在被提名人中均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近三年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相关记录;(四)同意全部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工作进行审计。其中,财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40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及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须经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董事李璟反对理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未能按照相关会议召开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内控审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董事李国桥反对理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时间效率欠佳,其未能向企业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汉源先生,1962年4月生,香港永久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华南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汉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万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局主席,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新加坡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总裁,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董事长,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叶万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袁汉源先生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通过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6,910,14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袁汉辉先生,1966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红云商场纸品辅料部副经理、经理兼昆明办事处主任,深圳市恒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昆明办事处主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裕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烟配运营总监,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袁汉辉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邵卫先生,1978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管理处网建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管理处副处长。现任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邵卫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舒奇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宝鸡卷烟厂财务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宝鸡卷烟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澄城卷烟厂党委书记、副厂长。现任陕西中烟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

  舒奇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熊汉城先生,1964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广东省惠来县青山供销社会计主管、会计总管,汕头大通旅游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云南万裕民用摄影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金叶丝网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监事,陕西金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叶万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代总经理,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熊汉城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毓亮先生,1961年9月生,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恒隆银行及远东银行、香港华基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主任,香港陶比集团会计部主管,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局董事。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王毓亮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敬先生,195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云南省旅游局工作宣传处工作人员,云南省驻深圳办事处、云深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金碧酒店总经理,香港上市公司御泰中彩控股(证券代码:00555)驻中国首席代表,香港上市公司中彩网通控股(证券代码:08071)驻中国首席代表,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总经理,香港上市公司亚博科技控股(证券代码:08279)顾问。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中信文化传媒集团总经理。

  张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张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李伟先生,1966年11月生,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历任昆明金龙饭店副总经理,昆明阳光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香港南岭化工(证券代码:0663)执行董事兼CEO,联创投资有限公司CEO。现任香港同仁金融集团董事,泰国吞武里大学客座教授,泰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李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超女士,1973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财税专业),中共党员。历任陕西省行政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王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王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49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由股东推荐,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华先生、刘增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八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华先生,1964年9月生,大专学历,审计师职称。历任商洛市烟草公司计划财务科副主任科员、基建办负责人、商州分公司副经理、财务科副科长、经济运行办主任,商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主任。期间,兼任安保科科长、经济运行办主任、整顿办主任,陕西省烟草公司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新疆金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华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增城先生,1969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云南万鸿彩印有限公司采供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增城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5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及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的议案》。同意提名袁汉源先生、袁汉辉先生、邵卫先生、舒奇先生、熊汉城先生、王毓亮先生、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

  其中,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局换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核实,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由9人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局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局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局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局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二)经核查,被提名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截至会议审议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经核查,在被提名人中均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近三年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相关记录;(四)同意全部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局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汉源先生,1962年4月生,香港永久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华南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汉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万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局主席,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新加坡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总裁,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董事长,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叶万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袁汉源先生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通过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6,910,14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袁汉辉先生,1966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红云商场纸品辅料部副经理、经理兼昆明办事处主任,深圳市恒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昆明办事处主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裕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烟配运营总监,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袁汉辉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邵卫先生,1978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管理处网建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管理处副处长。现任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邵卫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舒奇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宝鸡卷烟厂财务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宝鸡卷烟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澄城卷烟厂党委书记、副厂长。现任陕西中烟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

  舒奇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熊汉城先生,1964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广东省惠来县青山供销社会计主管、会计总管,汕头大通旅游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云南万裕民用摄影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金叶丝网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监事,陕西金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叶万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代总经理,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熊汉城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毓亮先生,1961年9月生,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恒隆银行及远东银行、香港华基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主任,香港陶比集团会计部主管,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局董事。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王毓亮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敬先生,195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云南省旅游局工作宣传处工作人员,云南省驻深圳办事处、云深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金碧酒店总经理,香港上市公司御泰中彩控股(证券代码:00555)驻中国首席代表,香港上市公司中彩网通控股(证券代码:08071)驻中国首席代表,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总经理,香港上市公司亚博科技控股(证券代码:08279)顾问。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中信文化传媒集团总经理。

  张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张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李伟先生,1966年11月生,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历任昆明金龙饭店副总经理,昆明阳光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香港南岭化工(证券代码:0663)执行董事兼CEO,联创投资有限公司CEO。现任香港同仁金融集团董事,泰国吞武里大学客座教授,泰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李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超女士,1973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财税专业),中共党员。历任陕西省行政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王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王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5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华先生、刘增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八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华先生,1964年9月生,大专学历,审计师职称。历任商洛市烟草公司计划财务科副主任科员、基建办负责人、商州分公司副经理、财务科副科长、经济运行办主任,商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主任。期间,兼任安保科科长、经济运行办主任、整顿办主任,陕西省烟草公司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新疆金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华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增城先生,1969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云南万鸿彩印有限公司采供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增城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5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陕西金叶”)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永拓会计)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64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共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数量104人,首席合伙人吕江;共有注册会计师人数50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2人。

  项目组成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业务规模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总收入342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4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017万元。业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塑料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8次,除此之外,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六)审计收费

  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七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七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及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5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张敬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敬,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张敬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局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局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局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敬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54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李伟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下转B104版)

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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