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1-05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航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在2020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因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政策调整,拟对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载”)签订的统借统还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并签署补充协议。

  由于中航机载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从中航机载借款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关联董事郭泽义、李森、刘阳、韩丰、王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座1层101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座1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继超

  注册资本:813118.32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7582W

  经营范围:各类飞行器、发动机配套的机载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机电产品的销售;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系统、专用车、电动车、制冷系统、摩托车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生产、研发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

  历史沿革: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原名“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系航空工业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中航机载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中航机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航机载为公司提供的50,000万元统借统还贷款期限为三十六个月,因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贷款利率由2.65%调整为2.75%。公司按照相关合同及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和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交易价格的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其他相关事宜。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如下,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1、删除《借款合同》第三条的特别约定中“本合同项下‘贷款’每次提款的用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三(13)个月。”表述。

  2、将《借款合同》第四条修改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自本补充协议签订日起适用如下利率:对于人民币“贷款”,适用固定年利率百分之二点七五(2.75%)。

  3、“本补充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补充协议”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不影响《借款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借款背景为满足公司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形势下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8,079.40万元;在关联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83,785.98万元,贷款余额为23,300万元;在中航机载借款余额为57,724.14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由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政策调整,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拟签署统借统还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资料齐全,我们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拟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适当调整了贷款利率,延长了用款期限,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统借统还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1-051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7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在郭泽义、李森、刘阳、韩丰、王波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在2021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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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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