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一)的补充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0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一)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对外担保公告(一)》(公告编号:2021-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申请占用前述事项中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其中,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可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额度情况以银行最终批复通知为准。

  因被担保人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以上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

  4、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类;互联网信息服务。

  7、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0%和10%的股权。具体产权及控制结构关系如下:

  ■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直接持有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基于考虑到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其经营需求,有利于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的后续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是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7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对外担保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因被担保人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以上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5

  3、法定代表人:徐德力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6、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8.195%的股份,自然人胡静和周志荣分别持有其20.09%和1.715%的股份。具体产权及控制结构关系如下:

  ■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

  3、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类;互联网信息服务。

  6、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0%和10%的股权。具体产权及控制结构关系如下:

  ■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各自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分别对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直接持有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基于考虑到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直接持有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78.19%的股权,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基于考虑到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安全可行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7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6.9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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