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反馈意见》列出的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由27.98元/股调整为27.64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721,944股调整为不超过10,853,835股。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情况及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3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7.9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4.97元/股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721,94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未超过48,000,000股,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

  注: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若根据公式计算的认购数量不足整股的,则向下取整股。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182,802.15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由于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计算后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持有的2,334,851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157,665,149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7,665,149股*0.35元)÷160,000,000股≈0.3449元/股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449元)÷(1+0)=前收盘价格-0.3449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8日,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由27.98元/股调整为27.64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现金红利=27.98元/股-0.3449元/股=27.6351元/股≈27.64元/股(向上保留两位)

  2、发行数量及认购情况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已经调整而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需要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0,853,835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未超过48,000,000股,调整后的认购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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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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