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
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

  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合同为工程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近日完成了《益田御龙天地项目塔楼(1F、3、5、6、7A、7B、保障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益田御龙天地项目塔楼(1F、3、5、6、7A、7B、保障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额暂定总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该工程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次合同金额,本合同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157522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群力

  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2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益田假日广场1-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速公路的投资;酒店、商场投资;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材料咨询、房地产开发咨询、项目管理咨询(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施工管理服务;市场营销及策划。

  (二)交易对手方其他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本次交易对手方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益田御龙天地项目塔楼(1F、3、5、6、7A、7B、保障房)幕墙工程;

  (二)发包人: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包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和华丽路交界处;

  (五)工程内容:共7栋塔楼的幕墙工程(楼号1F、3、5、6、7A、7B、保障房),塔楼建筑面积约23万㎡,幕墙面积约20万㎡;

  (六)合同工期:暂定工期天数674天,具体工期要求按塔楼幕墙定标时确定的要求为准;

  (七)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额暂定总价(含税金额)为(小写)¥200,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小写)¥183,486,238.53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叁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叁拾捌元伍角叁分),增值税率为9%,税金金额为(小写)¥16,513,761.47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壹万叁仟柒佰陆拾壹元肆角柒分),本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八)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02%。合同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为工程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备查文件

  《益田御龙天地项目塔楼(1F、3、5、6、7A、7B、保障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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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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