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7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决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智能机器人、清洁设备、代步车及其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前置审批和许可证项目除外)。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且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 30-5: 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9”,投票简称为“中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路遥 詹燕云

  联系电话:0579-8687 8687

  传真:0579-8687 2218

  邮政编码:321300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公司证券部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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