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0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并于2013年4月10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定于5月2日(周四)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通知,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0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六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0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恩电气”)于2013年4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号文件核准,摩恩电气以每股1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3,66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7,902.42 元,募集资金净额338,872,097.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确认。
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摩恩电气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共计6,887,789.02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后实际募集资净额为345,759,886.60元。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已经于2013年4月8日按承诺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5,759,886.60元的17.35%)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在这6个月内节约180万元左右(按银行平均6.0%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尚需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潘志强先生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吴雪明、张睿经核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摩恩电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同时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摩恩电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摩恩电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0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超过募集资金的1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各位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下午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3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日15:00至2013年5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59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4日
7.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8. 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 凡2013年4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编:201201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以下为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的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摩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3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问泽鸿、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4262转2210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0日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