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12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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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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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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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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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公司所在行业不景气加大了公司经营压力。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全面落实了内控实施方案,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并通过认真开展预算管理、财务管控以及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了成本和费用控制,实现了盈利能力的有效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295.24万元,实现净利润4,251.35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增长54.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华冠电子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处置闲置固定资产(房产),实现收益616万元;公司停止了力合投资证券投资业务、转让连续亏损的力合科技和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股权后,投资损失大幅减少。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经营工作:

  1、全面落实内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资金往来等重点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措施,梳理和完善了采购控制、生产计划、营销管理、资金流转、信息传递、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设计,停止了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确保公司回避风险并集中资源于主业运营。

  2、通过转让闲置固定资产(房产)盘活了资金;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系统内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等方式,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稳定的投资收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扩大对外投资,提升了主业未来增长潜力。子公司力合环保投资2,880万元收购了中拓百川60%的股权,并承接了珠海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建设服务业务,公司未来污水处理能力有望提升;子公司力合华清投资1,600万元参股了力合光电,子公司清华科技园参股了珠海市司迈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了公司创业投资业务的项目储备。

  二、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子公司清华科技园、华冠电子、华冠电容器、力合环保和力合环境。其中:

  (1)清华科技园主要从事清华科技园(珠海)的建设和经营、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该公司注重园区管理,努力提高孵化业务品质,坚持以高端制造业和医疗器械为主要投资领域,借助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投资与孵化联动,逐步确立了在珠三角地区创投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999.29万元,同比增长5.56%,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出售“数码视讯和拓邦股份”股票实现投资收入5,254.14万元。截止2012年末,该公司仍持有“数码视讯”股票2,377,603股,“拓邦电子”股份11,398,677股。

  (2)华冠电子主要从事锂电池生产设备、电容器生产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通过优化管理和创新激励机制,努力提升产品研发、营销拓展、成本控制及财务管理水平,凝聚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报告期扭转了连续四年的亏损局面,实现营业收入5,057.12万元,较上年增长0.84%,净利润13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4.66万元。该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新产品开发,保持技术领先,并以质量为核心,巩固市场份额及品牌优势。

  (3)华冠电容器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69.08万元,同比下降4.48%;净利润260.88万元,同比下降63.6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电子行业不景气影响,电子元器件企业普遍开工率不足,华冠电容器设备开机率年均亦不足50%;二是扩产搬迁后折旧及维修费用增大,房租及水电等其他制造费用也有所提高;三是市场萎缩,竞争激烈,致使销售价格下降,同时人工成本却大幅上升,致使毛利率降低;四是部分新产品生产线投入后未能正常运行,导致生产成本攀升,引起毛利率进一步降低。该公司将努力开展新产品研发,加强市场开拓,尽快提高盈利水平。

  (4)力合环保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拥有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和二期自2005年3月16日起、南区水质净化厂自2007年6月1日起30年特许经营权。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0.34万元,较上年增长6.43%;实现净利润1,378.54万元,同比下降17.11%,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中拓百川亏损纳入合并报表,以及南区厂所得税减免优惠到期增加缴纳所得税。报告期力合环保取得了南区二期横琴水质净化厂代建项目并顺利实施,收购了中拓百川60%的股权,扩大了产能增长潜力。

  (5)力合环境主要从事环境工程技术的研发,环保设备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环境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业务。报告期力合环境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珠海环保市场上具有相关资质最多的企业,技术和服务质量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0.51万元;实现净利润41.18万元,利润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基于业务拓展需要,提前进行相关专业人员储备,导致人力成本增加较多。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业务

  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全国各地快速发展,功能呈现从综合孵化器向专业孵化器,并向上游低级阶段的“前加速器”和下游高级阶段的企业加速器转变的趋势。本公司控股的清华科技园(珠海)所在的珠海高新区以中小微型、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居多,对孵化服务要求更高。珠海高新区现有5个孵化器,总孵化面积35万平米。地方政府已安排落实“三扩三建”的“大孵化器”规划及配套措施,以及广东省政府正在酝酿中的“前孵化器”政策(即政府部门和孵化器把业务延伸到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对那些拟产业化但仍在研究中的项目提供服务支持),对清华科技园实现规模扩张和业务升级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条件。

  2、电子设备制造业务

  受益于国家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政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发展空间广阔。目前国内电容器设备生产企业众多,技术相对成熟,行业竞争已从初期的技术竞争演变为品牌、价格、质量、技术、经营管理的综合能力的竞争。锂电池产业发展迅速,但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竞争无序导致生产企业普遍业绩不理想,从而加大了相应生产设备厂商的经营压力。

  3、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务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电子行业市场低迷,电子元器件产品销量缩减,价格竞争成为传统产品争取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随着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电子元器件的优势产品转向新能源、光通信、LED等新兴产业,并呈现由消费类市场逐步转向工业类市场的趋势。具有优良频率特性和温度特性的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4、环保业务

  国家各项环保法规的颁布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环保产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水质净化业务方面,拥有管理优势和行业声誉的公司,具备更强的业务竞争和市场拓展能力。珠海水质净化市场行业集中度不高,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环保企业绝大部分依靠挂靠资质做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子公司力合环保、力合环境凭借多年的努力在业界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口碑,竞争优势明显。

  (二)2013年生产经营总体目标

  2013年公司将继续以夯实主业基础为首要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确保子公司华冠电子、华冠电容器、力合环保、力合环境累加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比重稳定增长,争取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2,000万元以上,公司利润水平同步增长。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争取启动清华科技园(珠海)续建工程,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业务平台

  努力争取珠海市政府的支持,尽早启动清华科技园(珠海)续建工程,促进清华科技园科研服务业务和创新业务实现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发挥珠海市与清华大学市校合作平台的作用。

  2、促进华冠电子、华冠电容器协同发展,实现华冠科技工业园区产能扩张、盈利提升

  经过2012年对华冠电子和华冠电容器经营策略和内部管控的调整,两公司已具备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华冠科技工业园整体产能扩张、盈利提升,成功打造公司电子产业基地。

  3、尽快实现中拓百川预期经营目标,实现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长

  公司收购中拓百川股权,扩大了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增长潜力。2013年力争中拓百川东营项目建成运营,同时积极落实新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扩大环保产业收益。

  4、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努力增加项目储备

  加强对外投资的精细化管理,努力培育和壮大公司创业投资主营业务,丰富公司利润来源,力争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5、通过深入实施内控规范方案,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

  2012年公司重点围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的主要业务开展了内控体系维护和完善工作,公司将在2013年将内控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入到公司各个业务层面,开展更为全面和深入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三)2013年资金需求、使用及来源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13年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银行借款8,000万元左右。

  (四)主要风险与对策

  1、主要风险

  (1)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外投资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异地项目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成本的压力较大。

  (2)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大量初创型企业涌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创投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若公司孵化规模和孵化能力跟不上行业发展步伐,将被逐渐边缘化。

  (3)国家政策推动下,电子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电子设备及电子产品价格不断下调,而生产资料价格及人工成本费用呈上升趋势,电子元器件及设备行业毛利率下降压力加大。

  (4)消费升级和电子终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传统产品的技术工艺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公司创新研发能力面临重大考验。

  (5)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对污水处理设施和技术改造升级提出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营运成本。

  2、防范与控制上述风险,公司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培养优秀管理团队,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实现收益最大化;

  (2)紧盯行业发展前沿和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力度,适时调整产品结构,逐步扩大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3)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核心,争取扩大市场份额;

  (4)实施预算管理,继续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努力扩大公司盈利空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4家。

  2012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力合环保收购了中拓百川60%的股权,成为中拓百川控股股东。中拓百川及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与上年相比,本年减少合并单位2家。

  子公司华冠电子投资的全资公司常州华冠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投资的全资公司珠海力合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1月和2012年10月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李东义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副董事长嵇世山先生、董事冯冠平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高振先先生行使了表决权;董事许楚镇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谢耘先生行使了表决权。董事长李东义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668,737.99元,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40元(含税),合计分配13,788,333.6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88,880,404.39元转入下一年度;

  (2)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回报股东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不超过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不超过27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书面意见,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董事会决定续聘该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理由充分,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有效。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完善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督促子公司继续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保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3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经营班子择机办理具体投资事务。公司应认真执行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基础上,在批准的额度内,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3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公告》。

  10、关于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子公司珠海力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按年利率8%收取资金使用费。该公司以其工程应收账款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3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11、关于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项目融资贷款,用于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期限不超过10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按年费率1%逐年收取担保费,要求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并监控贷款落实、使用以及风险防控情况。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3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等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长张东宝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防范和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保护了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运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现状,完善措施切实可行。

  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2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1.5亿,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经营班子择机办理具体投资事务。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12个月内的任意时点用于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投资对象: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资金来源

  本项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营运之外的存量资金。

  三、公司履行审批程序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 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是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于委托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配置,在风险可承受的前提下获取最大财务收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市场情况提出投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统筹编制理财投资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由各公司自行实施。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

  逾期未收回的理财本金及收益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基础上,在批准的额度内,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珠海力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境”)经营发展,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借款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金额及期限

  公司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

  2、资金主要用途

  该款项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此次借款将按年利率8%收取资金使用费。

  4、担保措施

  力合环境以其工程应收账款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

  二、力合环境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耘,主营业务范围:环境工程技术的研发;环保设备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环境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商业的批发、零售。

  1、力合环境股权结构如下:

  ■

  注:力合创投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力合环境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1: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2:力合环境201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59%,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33%。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子公司力合环境提供上述资金支持,有助于该公司缓解项目工程造成的资金周转紧张局面。该公司以工程应收账款为借款提供担保,降低了资金回收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上述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五、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和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按所持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向其提供了借款500万元和200万元;按所持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向其提供了借款2718万元和302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6%。

  除上述借款外,公司无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上述借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项目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中拓”)开展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对其向银行申请的总额为6,000万元项目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营中拓成立于2011年3月1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郝晓龙,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主营业务为污水净化处理及再生利用。

  该公司为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百川”)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于2012年9月收购了中拓百川60%的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此外,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拓百川21.19%股权、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拓百川11.71%股权,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拓百川7.1%股权。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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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2.62%,2013年2月末资产负债率为20.41%;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为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东营中拓须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东营中拓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中拓百川与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于2011年12月23日签订了《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由中拓百川专门成立全资控股的东营中拓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特许经营期25年(不含建设期)。本项目工程从2012年9月动工兴建,目前处在主体土建工程施工阶段,预计年内建成投产。

  本项目由政府提供基本付费水量,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收益稳定、可靠,还款资金来源有保障。公司为东营中拓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可以尽快落实银行贷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使项目如期建成,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实际控制东营中拓的经营管理,中拓百川其他股东为少数股东,未对东营中拓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东营中拓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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