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2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月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2012年1-3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6,847,978.30 292,111,847.26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33,674.74 6,626,635.04 -21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347,382.01 4,345,810.21 -3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739,369.88 19,843,747.36 -30.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4% 0.7% -1.54%
  2013年3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65,049,583.89 1,480,512,771.02 -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79,560,653.31 888,176,935.51 -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565.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93,666.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74,946.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457.94  
所得税影响额 1,019,696.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102.67  
合计 2,913,707.27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6,90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宜明 境内自然人 21.84% 73,041,427 54,781,070    
王伊飞 境内自然人 2.36% 7,889,300      
李淑南 境内自然人 2.31% 7,720,667      
高修家 境内自然人 2.31% 7,714,323      
庞世森 境内自然人 2.29% 7,654,500 5,740,875    
赵西允 境内自然人 2.26% 7,562,700 3,781,350    
李希志 境内自然人 2.12% 7,103,334      
房敬 境内自然人 2.11% 7,071,300 5,303,475    
辛军 境内自然人 1.93% 6,447,000      
高化忠 境内自然人 1.78% 5,963,220 2,981,6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宜明 18,260,357 人民币普通股 18,260,357
王伊飞 7,889,300 人民币普通股 7,889,300
李淑南 7,720,667 人民币普通股 7,720,667
高修家 7,714,323 人民币普通股 7,714,323
李希志 7,103,334 人民币普通股 7,103,334
辛军 6,4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47,000
刘春玉 5,747,555 人民币普通股 5,747,555
段会伟 5,446,083 人民币普通股 5,446,083
郝纪平 5,424,682 人民币普通股 5,424,682
杨朝东 4,151,079 人民币普通股 4,151,07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股东其互相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8.25%,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银行贷款及及支付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9.71%,主要系本期发出商品未到约定付款期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60.4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泰联合化工进行了5万吨/年苯酐工程预转资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685.8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泰联合化工5万吨/年苯酐工程领用催化剂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7.79%,主要系本期新办理的未到支付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5.13%,主要系上期预收账款到期结算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39.58%,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增值税比去年同期减少,相应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8、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57.80%,主要系本期硝酸销量比去年同期增加,公司承担的运输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2.07%,主要系去年同期管理费用子公司新泰联合化工列支了停工损失,本期无此费用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121.66%,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6.2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26.85%,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减少导致计提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活动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81.8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88.67%,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比去年同期减少,相应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王宜明 本人将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07年05月22日 直至构成同业竞争关系不存在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2013年1-6月净利润亏损(万元) -1,000 -600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27,945.9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硝酸铵、硝酸销售价格持续在低位徘徊,未见好转,基于当前市场状况,公司预计2013年1-6月份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万元)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万元)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万元) 期末数(万元) 预计偿还方式 预计偿还金额(万元)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合计 0 0 0 0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0%

六、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元) 期初持股数量(股)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股)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元) 报告期损益(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0 -- 0 -- 0.00 0.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0.00 -- --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宜明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4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将刊登于2013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5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11: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董宪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崇德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2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1日(周四)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宜明先生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125,49.24 万股,占总股本334,476,000股的 37.52 %。

7、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8、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向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借款额度批准权限为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并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及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李有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姜德利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姜德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感谢姜德利先生在任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聘任李有臣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166.15 元,本年提取法定公积金234.1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9,344.06万元,本期分配利润2,229.4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5,713.9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在正在进行3万吨/三聚氰胺联产硝酸铵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和15万吨/年硝酸工程的建设,资金需用量较大,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董事会提议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年度述职,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版导读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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