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52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4.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0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e达通”网上交易平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人。
6.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赎回费以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前端认购费用但免收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端认购费用,只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7.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 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代销机构认购,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 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 本公告仅对“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3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 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风险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6.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 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A,基金代码:610008;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C,基金代码:610108)
(二)基金类型与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四)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加武
联系人:王丽燕
直销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电话:0755-83077038
客服热线:400-8888-118/ 0755-83160160
客服传真: 0755-83077039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2. 代销机构
序号 | 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地址 | 客服电话 | 联系人 | 网站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 田国立 | 同“注册地址” | 95558 | 赵树林 | bank.ecitic.com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王洪章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 95533 | 何奕 | www.ccb.com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傅育宁 | 同“注册地址” | 95555 | 邓炯鹏 | www.cmbchina.com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 胡怀邦 | 同“注册地址” | 95559 | 张作伟 | www.bankcomm.com |
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 闫冰竹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 95526 | 谢小华 | www.bankofbeijing.com.cn |
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432号 | 马时雍 | 同“注册地址” | 0571-96523/400-8888-508 | 严峻 | www.hccb.com.cn |
7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 刘宝凤 | 同“注册地址” | 400-888-8811 | 王宏 | www.cbhb.com.cn |
8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 王西省 | 同“注册地址” | 029-96779/4008696779 | 白智 | www.xacbank.com |
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张志刚 | 同“注册地址” | 400-800-8899 | 唐静 | www.cindasc.com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 陈有安 | 同“注册地址” | 4008-888-888 | 田薇、 宋明 |
www.chinastock.com.cn |
1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王常青 |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 400-8888-108 | 权唐 | www.csc108.com |
12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 冯戎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4008-000-562 | 李巍 | www.hysec.com |
13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 李晓安 | 同“注册地址” | 0931-8888088 | 李昕田 | www.hlzqgs.com |
1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3路8号 | 王东明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 95558 | 腾艳、 刘彤 |
www.cs.ecitic.com |
15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 丁国荣 | 同“注册地址” | 021-962505 | 曹晔 | www.sywg.com.cn |
1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徐浩明 | 同“注册地址” | 400-8888-788/95525 | 刘晨 | www.ebscn.com |
1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 兰荣 | 同“注册地址” | 400-8888-123 | 雷宇钦、黄英 | www.xyzq.com.cn |
1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 王开国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 400-8888-001/021-95553 | 徐月、 李笑鸣 |
www.htsec.com |
1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 宫少林 | 同“注册地址” | 95565/400-8888-111 | 邱晓星 | www.newone.com.cn |
2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 何如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 95536 | 李颖 | www.guosen.com.cn |
2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 牛冠兴 | 同“注册地址” | 4008-001-001 | 郑向溢 | www.essence.com.cn |
22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 杨宇翔 | 同“注册地址” | 400-8816-168 | 郑舒丽 | www.pingan.com |
23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 徐勇力 | 同“注册地址” | 400-8888-993 | 汤漫川 | www.dxzq.net |
24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 卢长才 | 同“注册地址” | 0755-83199509 | 袁媛 | www.csco.com.cn |
25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 黄金琳 |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 0591-96326 | 张腾 | www.gfhfzq.com.cn |
26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 吴万善 | 同“注册地址” | 95597 | 肖亦玲庞晓芸 | www.htsc.com.cn |
27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 吴志明 | 同“注册地址” | 020-961303/87322668 | 林洁茹 | www.gzs.com.cn |
28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 刘汝军 |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 400-698-9898 | 孙恺 | www.xsdzq.cn |
29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 胡运钊 | 同“注册地址” | 95579/4008-888-999 | 李良 | www.95579.com |
30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 杨宝林 | 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 96577 | 吴忠超 | www.zxwt.com.cn |
31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 沈强 | 同“注册地址 | 0571-96598 | 王霈霈、刘竹敏 | www.bigsun.com.cn |
3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 吴承根 | 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长鑫大厦18楼 | (浙江省内)967777 | 高辉 | www.stocke.com.cn |
33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 林义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 010-66045678 | 林爽 | www.txsec.com/ www.jjm.com.cn |
34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 汪静波 | 同“注册地址” | 400-821-5399 | 张姚杰 | www.noah-fund.com |
35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 薛峰 | 同“注册地址” | 4006-788-887 | 张玉静 |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
36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 杨文斌 | 同“注册地址” | 400-700-9665 | 金侃 | www.ehowbuy.com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3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5月10日止。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 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 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
A类 | C类 | |
M<50万元 | 0.6% | 0 |
50万元≤M<200万元 | 0.4% | |
200万元≤M<500万元 | 0.2% |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3)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其所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6%,认购期利息假设为2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200)÷1.00=99603.58(份)
例二: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认购期利息假设为2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200)÷1.00=100200(份)
(七)基金的认购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
3.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本基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限制针对A/C类份额分别计算,即同一投资者同时认购本基金两类份额时,其认购的A和C两类份额的数额均须满足上述限制)
三、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信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 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中信银行各营业网点及网上银行营业时间(非交易时间受理的业务将延后至下一交易时间进行办理)。
2. 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中信理财宝;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中信理财宝(存有足够资金);
(2) 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4.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开说明书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 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下转B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