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
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2-03-0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担保概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由于项目建设及经营需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12.1亿元,其中,(1)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1亿元,包括,为全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担保8.3亿元【包括为PO项目建设融资2.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7年);为DCP项目中长期借款授信1.7亿元提供担保(期限6年);为项目融资追加保证担保2亿元(期限3年);为项目建设及运营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为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授信1.5亿元提供担保(期限1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销售公司”)申请贸易融资授信额度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1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0.8亿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2)泰兴化学公司为公司境外直贷融资业务及中长期融资2亿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担保总额75,926.83万元,其中,为泰兴化学公司PO项目融资担保11,046.72万元,为泰兴化学公司DCP项目融资担保17,000.00万元,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融资担保25,713.29万元,为泰兴化学流动资金借款融资担保10,000.00元;为聚氨酯公司生产用中长期融资担保4,000万元;为聚氨酯销售公司贸易融资担保371.57万元;泰兴化学公司为公司境外直贷融资担保7,795.25万元。

  二、为子公司担保主要内容及调整担保额度事项

  1、为子公司担保

  公司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5亿元提供担保以及为聚氨酯销售公司申请贸易融资授信 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均为 1 年,将于 3 月到期。为了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需继续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其中,为泰兴化学公司流动资金融资 2.5 亿元提供担保,为聚氨酯销售公司贸易融资 1 亿元提供担保,期限均为 1 年。另外,为聚氨酯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 亿元提供担保,期限1年。

  2、担保额度调整

  由于公司为子公司授信担保额中绝大部分为中长期融资,到期后无法置换提用,现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融资需要出发,将为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合计调减1.3亿元,具体调整如下:

  (1)将为泰兴化学公司PO项目建设融资授信担保2.1亿元调减为1.2亿元,原担保期限不变;

  (2)将为聚氨酯公司中长期融资授信担保8,000.00万元调减为4,000.00万元,原担保期限不变。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聚氨酯组合聚醚、单体聚醚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甲苯-2,6-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正戊烷、2-甲基丁烷、环戊烷、二甲氧基甲烷、甲酸甲酯、二氯甲烷、N,N-二甲基甲酰胺、N,N-二甲基环己胺、四氢呋喃、1,2-环氧丙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国内、国外市场的销售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704.20万元,净资产7,588.47 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22,023.20万元,净利润-2,702.09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29号

  法定代表人:郭利辉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 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12,526.86万元,净资产106,497.47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55,635.60万元,净利润3,131.06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芮益华

  注册资本: 40,100万元整

  经营范围: 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证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7,952.76万元,净资产47,729.50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32,518.32万元,净利润1,007.8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聚氨酯销售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及聚氨酯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合计4.5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融资保障,促进聚氨酯业务正常开展、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项目、DCP项目产能释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并对此前担保梳理后调减担保额度,有利于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资金筹集与使用,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12.10 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0.1亿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2.76%,占2021年9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7.59亿元(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前述对子公司一年期的2.5亿元融资担保到期后,本次公司继续为泰兴化学公司流动资金融资2.5亿、为聚氨酯销售公司贸易融资 1 亿元提供担保,以及为聚氨酯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亿元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4.5亿元,占公司2021年9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20.44%;调减此前担保额度1.3亿元后,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2.8亿元,占公司2021年9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58.13%。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3月16日14时(星期三);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公司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股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22年3月10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第 3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 代表提案 1,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 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

  四、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内),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邮政编码:211300

  电话: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977

  联系人:孔德飞、缪佳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5”,投票简称为“宝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和“回避”,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书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2年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中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项目借款、外债等。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融资授信总额23,250.00万元,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泰兴化学公司的4亿元股权(占该公司股权的40%)为公司该笔融资授信,对中行高淳支行提供质押,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5亿元提供担保以及为聚氨酯销售公司申请贸易融资授信 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均为 1 年,将于 3 月到期,为了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需继续为泰兴化学公司流动资金融资2.5亿元提供担保,为聚氨酯销售公司贸易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均为1年;增加对聚氨酯公司流动资金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1年。同时,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融资需要出发,调整此前为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额,其中:(1)将为泰兴化学公司PO项目建设融资授信担保2.1亿元调减为1.2亿元,原担保期限不变;(2)将为聚氨酯公司中长期融资授信担保8,000.00万元调减为4,000.00万元,原担保期限不变。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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