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制定并签订子公司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同意授权总经理制定并与子公司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总经理对上述授权,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日

本版导读

2022-03-0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