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黄振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233,334,55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6.60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169,314,75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8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64,019,7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78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761,1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350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为:

  (1)黄振光以204,314,8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30%,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毕天晓以204,314,77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30%,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陈岚以204,314,7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30%,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肖磊以320,176,01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176%,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黄振光以6,706,66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7%。

  (2)毕天晓以6,706,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2%。

  (3)陈岚以6,706,64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3%。

  (4)肖磊以6,706,68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9%。

  2、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为:

  (1)虞熙春以204,314,78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30%,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李丘林以204,314,77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30%,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任光明以291,210,66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039%,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虞熙春以6,706,64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4%。

  (2)李丘林以6,706,64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3%。

  (3)任光明以6,706,63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1%。

  3、选举许小将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369,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64%;反对28,965,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黄振光、毕天晓、陈岚、肖磊、虞熙春、李丘林、任光明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虞熙春、李丘林、任光明为独立董事。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王国英、许小将、易云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王国英、易云为职工代表推选的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律师、李紫竹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通过,选举黄振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黄振光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毕天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毕天晓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陈岚女士、蔡勇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毕天晓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林丽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黄振光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蔡勇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黄振光先生、陈岚女士、虞熙春先生、李丘林先生、任光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振光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李丘林先生、虞熙春先生、任光明先生、黄振光先生、陈岚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丘林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虞熙春先生、李丘林先生、任光明先生、黄振光先生、毕天晓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虞熙春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日

  附简历:

  1、黄振光,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长。

  黄振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毕天晓,男,1964年12月生,本科学历;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毕天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陈岚,女,1968年2月出生,英国威尔士大学/中国人民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岚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蔡勇峰,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本科学历;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蔡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林丽云,女,1966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MBA,中级经济师。历任深圳市新万泽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1月起任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林丽云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先生系兄妹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李畅,女,汉族,1984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93,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表决通过,选举王国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日

  附简历:

  王国英,男,1976年10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国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介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完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15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4,995,000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495,713,096股增加为500,708,0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5,713,096元增加为500,708,09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21号的《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1月1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2日止,万泽股份已收到毕天晓、陈岚、蔡勇峰等15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995,000.00元。毕天晓、陈岚、蔡勇峰等151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38,461,5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99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3,466,500.00元。

  万泽股份变更前的股本为人民币495,713,096.00元,股份总数为495,713,09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95,713,096.00元。本次股票发行后,万泽股份的股份总数变更为人民币500,708,09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708,096.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5,713,096元增加为500,708,096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授权管理层在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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