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2-08-1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拟向其参股公司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都冠荣”)提供不超过7,68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24个月,年利率12%。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中兴房产将与景都冠荣签订正式的财务资助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景都冠荣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向其参股公司景都冠荣提供不超过7,68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24个月,年利率12%,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景都冠荣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景都冠荣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2年07月28日

  (4)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温州金融科技文化中心(一期)4号楼1楼115室

  (5)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6)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软件开发;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情况:杭州绿云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8%,中兴房产持股46%,杭州春江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

  (9)景都冠荣为新设立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10)经查询,景都冠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景都冠荣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12)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及子公司未对景都冠荣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杭州绿云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3日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云展路99号六和金座7幢2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咨询,室内外装饰,房屋维修,汽车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宿,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咖啡厅,酒吧,洗衣,停车服务,会务服务,承接会展,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房产中介,自有房产租赁; 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矿产品,钢材,五金,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水暖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皮具箱包,床上用品;零售:卷烟、雪茄烟;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杭州春江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0日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灵竺路287号

  (4)法定代表人:徐春忠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设计及咨询,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及咨询,广告策划咨询服务,营销策划咨询服务,品牌策划服务,文旅产业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出借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不超过人民币柒仟陆佰捌拾贰万元整(小写¥76820000.00元),具体以甲方实际汇款金额为准。

  3、借款用途:为支持景都冠荣的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4、借款期限:24个月,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若实际汇款时间与上述借款日期不一致,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约定还款时间相应顺延。

  5、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12%。

  6、借款的归还:乙方按年(每年末前)向甲方结算利息;上述借款到期时,乙方向甲方归还本金并支付剩余全部利息。

  7、重大不利情形:(1)出现重大不利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或提供本合同担保以外的其他担保等其他保障债权安全的措施。(2)甲方在乙方出现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提前收回借款。(3)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如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等)的;借款人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的到期债务的;乙方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的。

  8、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3)乙方有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利率两倍计收罚息。2)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催收方式不限于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给指定联系号码、指定地址发送、邮寄催收函等。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景都冠荣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中兴房产将与景都冠荣签订正式的财务资助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景都冠荣的其他股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中兴房产本次为景都冠荣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正常运营;提供财务资助期间,中兴房产能够对景都冠荣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本次向其参股公司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的正常运营,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将对被资助对象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全部为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总余额为18,3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财务资助协议。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10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8月5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向其参股公司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都冠荣”)提供不超过7,68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24个月,年利率12%。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景都冠荣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景都冠荣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中兴房产本次为景都冠荣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正常运营;提供财务资助期间,中兴房产能够对景都冠荣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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