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6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史立功、张笑宇、李亚莉、陈建华、孙俊英、王培。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专项清收工作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专项清收工作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5)。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整改计划及措施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2-66)。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公司董监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监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修订〈年报重大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年报重大差错追究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年报重大差错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6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项清收工作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深证局公司字【2022】79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制定的专项清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关于皇庭集团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及同心基金、同心小贷分红款的清收工作方案
深圳市同心小贷欠付公司借款本息及同心基金欠付公司股权转让款,皇庭集团对上述两案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2月7日及2022年2月22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1)粤0304民初61130号与(2022)粤0304民初11302号。现公司已与同心基金、同心小贷、皇庭集团就上述两案达成和解,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两案欠付的借款及股权转让款担保人已协调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岗厦皇庭大厦部分物业进行抵债。具体操作为:市场第三方支付购房款给皇庭地产,其中一部分购房款由皇庭集团代为支付,皇庭集团对第三方购房者形成债权,皇庭集团将把此债权转移给我司用以抵偿债务,第三方将少付的购房款支付给我司即可。将于抵债协议达成后的未来十二个月内解决。
对于同心小贷、同心基金欠付公司的股东分红款一事,公司已分别发送催款函,要求限期支付分红款,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足额支付分红款,公司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关于皇庭商服和重庆皇庭广场业绩承诺的清收工作方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于2022年5月5日向皇庭投资、皇庭产控发出《关于支付现金补偿的通知》,书面要求其向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物业”)现金支付皇庭商服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7,454,727.15元。
皇庭物业已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皇庭投资、皇庭产控现金支付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7,454,727.15元。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2日正式受理并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2)粤0391民初4518号,该案已于2022年7月15日开庭。
公司、皇庭基金和皇庭不动产于2022年5月5日向皇庭集团、皇庭产控、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支付现金补偿的通知》,书面要求其根据《资产置换协议书》约定支付重庆皇庭广场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37,703,871.80元。
公司、皇庭基金和皇庭不动产已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现金支付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37,703,871.80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6日正式受理并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2022)粤0304民初28943号,现已收到该案开庭传票,将于2022年8月23日开庭。
公司将对上述清收工作进展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6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整改计划和措施如下:
一、关于三会运作不规范的整改计划及措施
存在问题:你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票统计和保存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整改计划和措施: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如确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严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出具书面请假条。公司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促进其勤勉尽责,确保无故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再发生。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完备三会会议记录,规范表决票的统计与保存,同时不定期组织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提升专业素养。
整改期限:已整改,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计划及措施
存在问题: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不规范,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等必备项目,无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无董事长和董秘书面确认意见,个别重大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计划和措施:公司在日后工作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继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提高合规运作意识。公司后续在进行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制作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确认,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保存原件。同时,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从内容、形式等多方面进行强化学习,并继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提高合规运作意识。
整改期限:已整改,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整改计划及措施
存在问题:你公司向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收购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11月才更正公告并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计划和措施:公司将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强化规范意识,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针对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时召集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加深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理解,熟悉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若确有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将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此外公司证券部已制作了关联方信息表并将定期更新关联方信息清单,发送至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前预警工作;公司证券部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培训,通过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学习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信息披露流程。
整改期限:已整改,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其他整改计划及措施
存在问题:公司章程和多项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行更新。
整改计划和措施: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重大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同时,加强对相关法规的更新学习,及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更新完善相关制度。
整改期限:已整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五、总结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深刻反思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修订《公司章程》更新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6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优化决策机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上述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此议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6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瑞九鼎”)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875,7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0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和瑞九鼎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8月10日,和瑞九鼎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和瑞九鼎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共计28,3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和瑞九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和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2、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4.80-8.24元/股;
3、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和瑞九鼎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瑞九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和瑞九鼎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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