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08-19 来源: 作者:

  (上接B70版)

  四、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方案,是公司综合项目设计调整情况、场地需求变化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建设实际进度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调整区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合理利息予以置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方案和审议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是综合项目设计调整情况、场地需求变化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建设实际进度等因素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合理利息置换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亿嘉和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是公司综合实际需求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嘉和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出具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8月18日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9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商务代理代办服务”10项内容,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中“第十三条”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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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另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97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Xt1HGt0ITK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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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26日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Xt1HGt0ITK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平台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25-58520952

  邮箱:info@yijiah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9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战新投”)持有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623,2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851%;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5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0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显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6,72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03%,均为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华泰战新投拟于本减持公告披露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23,21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1851%。其中:(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58,81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23,21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1851%。

  道丰投资拟于本减持公告披露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59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59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4%;(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59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4%。

  邱显东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6,72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303%。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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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上市以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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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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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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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四)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首次公开发行前,华泰战新投、道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其出具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单位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2016年7月4日)距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未满1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需将所持股份锁定36个月的,则除第一条承诺之外,本单位进一步承诺,从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2016年7月4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单位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本单位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补充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华泰战新投、道丰投资补充承诺如下:

  1)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在符合《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本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单位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本单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减持规定》办理。

  如届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本单位承诺除遵守已出具的承诺函外,还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新要求。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股东邱显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减持规定》办理。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届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本人承诺除遵守本承诺函要求外,还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本版导读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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