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20 来源: 作者: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3

  2022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将名称由“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海螺型材”变更为“海螺新材”。2022年4月25日,公司完成名称工商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7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海螺型材” 变更为“海螺新材”,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619”。

  2、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后,截止公开挂牌最后期限,共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根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海螺水泥即为受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标的股权转让。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标的股权出售给海螺水泥,公司与海螺水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海螺水泥以挂牌价人民币5,829.04万元取得标的股权。2022年5月12日,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3、根据2021年7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螺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铝型材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11,000万元,原计划2022年二季度建成投产,但受项目环评等权证办理滞后等因素影响,预计2022年底建成投产,目前项目环评、能评、规划许可证等权证已办理完成。

  董事长:万 涌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4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5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汪鹏飞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丁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丁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亮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原因,陈骏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亮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职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9月6日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锋简历

  丁锋,男,1972年12月出生,中级会计师。1994年加入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西区域及贵州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合作部部长、董事、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兼任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丁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亮亮简历

  王亮亮,男,1986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副主任。2017年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19年入选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A类)资助计划,2022年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杂志发表30余篇学术成果,曾获得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等。兼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王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亮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5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0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永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原因,丁锋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永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王永锋先生简历

  王永锋,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加入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审计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副部长,兼任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王永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永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50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

  因增减条款导致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章节、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 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亦做相应变更。

  上述修改内容尚需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51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9月6日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监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3楼办公室

  邮政邮编:241006

  联系人:黄 飞、丁小朋

  联系电话:0553-5965909、0553-5965902

  传真:0553-5965933

  5、会议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619。

  投票简称为:海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6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汪鹏飞先生、独立董事陈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鹏飞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陈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汪鹏飞先生、陈骏先生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汪鹏飞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骏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将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任申请生效前,陈骏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鹏飞先生、陈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汪鹏飞先生、陈骏先生在任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汪鹏飞先生、陈骏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丁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同时,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亮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亮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名丁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锋简历

  丁锋,男,1972年12月出生,中级会计师。1994年加入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西区域及贵州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合作部部长、董事、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兼任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丁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亮亮简历

  王亮亮,男,1986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副主任。2017年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19年入选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A类)资助计划,2022年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杂志发表30余篇学术成果,曾获得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等。兼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王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亮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7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丁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丁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任申请生效前,丁锋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丁锋先生在任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对丁锋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永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永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王永锋先生简历

  王永锋,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加入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审计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副部长,兼任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王永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永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9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亮亮,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王亮亮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48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亮亮先生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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