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2
2022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析
2022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616,46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454.56万元,占总资产的40.47%,比上年末增加24,767.06万元,增加11.02%,主要是2022年6月末存货比上年末增加23,140.03万元,增加73.98%;非流动资产367,007.43万元,占总资产的59.53%,比上年末增加24,153.00万元,增加7.04%,主要是德荣化工在建工程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增加所致。2022年6月末固定资产为34,327.3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962.02万元,增加9.44%;无形资产为24,593.8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936.68万元,增加13.56%。
2022年6月末流动负债为118,554.1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0,576.08万元,增加34.75%,主要是应付账款比上年末增加25,496.84万元,增加83.19%,主要是德荣试生产期间确认的经营性往来;2022年6月末短期借款为21,024.1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2,109.50万元,增加135.84%。2022年6月末非流动负债为189,775.2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852.54万元,增加5.48%,主要是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增加9,541.16万元,增加5.35%。
2022年6月末所有者权益为308.132.5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8,491.45万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568.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923.1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4.55%,主要是上半年塔拉产品价格上升和子公司德荣化工确认试生产期间收入导致;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2.94%,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166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45%,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导致。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95%,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88%,主要是本期中炜化工不纳入合并范围;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9.52%,主要是汇兑收益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2022-002),史捷锋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史捷锋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2022-002)
2、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013),公司控股子公司亭江新材、汕头公司、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原名:威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国际”)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为提高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亭江新材、汕头公司及德美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4,000 万元。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9),公司为子公司亭江新材提供3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0),公司从子公司德美国际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 2,975 万元给控股子公司亭江新材。调剂后,德美国际可用的预计担保额度由 6,000 万元调减为 3,025 万元;亭江新材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由 4,000 万元调增为 6,975 万元。公司为亭江新材贷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6,975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01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9),《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0)。
3、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投产的公告》(2022-016)。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投资建设的“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相关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公司近期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将第一批装置(碳五分离#2号装置、碳五加氢装置、间戊二烯树脂装置及相关公用工程装置等)投入试产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投产的公告》(2022-016)
4、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15);2022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51);2022年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2022-052);2022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53);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2-056);何国英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6日、2022年6月25日、2022年年6月30日、2022年7月5日和2022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2022-0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2-056)。
5、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2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201.1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589.11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89.1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25)。
6、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2-030),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明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2-030)。
7、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2022-033),蔡敬侠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蔡敬侠女士将担任公司专家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及其它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2022-033)。
8、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8),因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8)。
9、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注销 。
10、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收购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11、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广东顺德焦耳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完成注销;
12、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并报广东省商务厅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22年5月新设Dymatic Research Associates Inc.(德美研究有限公司)。
13、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桐乡海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注销。
14、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对全资子公司汕头德美实业有限公司增资至3,000万元。
15、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子公司绍兴德美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减资4,000万元。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冠雄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884,624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62,884,62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2,201,986.4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21,187,722.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014,264.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月9 日出具了报告文号为XYZH/2021GZAA20008的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差异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单位大额存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028,103.96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 2022 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单位大额存单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德荣化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变更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宁波分行”)。在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公司、德荣化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1)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42,552,636.91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该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5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大额存单等方式存放,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尚处于试产运行阶段。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已审批的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3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实业”)、威盛化工有限公司(现名: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为提高上述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实业、威盛化工有限公司(现名: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其中对汕头实业的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4)、《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013)刊登于2022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7)刊登于2022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暨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汕头实业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为提高汕头实业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汕头实业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4,000万人民币,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信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授信及担保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7月16日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溪西村陈沙公路旁
5、法定代表人:郭俊海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助剂(以上项目危险化学品除外)
7、关联关系及股权结构: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子公司汕头实业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汕头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汕头实业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汕头实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是出于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申请融资的效率。汕头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汕头实业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充分了解汕头实业的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汕头实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刊登于 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目前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担保对象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获得批准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288,2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5,32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4.2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2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55%;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九、备查文件
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试产运行,部分在建工程逐步结转固定资产,参考行业同类生产设备的行情和实际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超过公司该类资产的折旧年限上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该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折旧政策如下: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折旧政策如下:
■
(三)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性质为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人员: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7日(星期三),凡于202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065)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其它说明
议案1和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2年9月9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03,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潘大可 陈海潮
联系电话:0757-22905695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4”,投票简称为“德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投票说明: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 、“反对”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 、“反对”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审阅文件及对事项进行充分核实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有效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与上述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62)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06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64)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董事会认为: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实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是出于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申请融资的效率。汕头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汕头实业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充分了解汕头实业的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担保对象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065)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66)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本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了行业及地区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提升相关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增加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 :00在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7日(星期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7)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WEI YANXIANG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监事叶远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本次监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62)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063)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64)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目前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065)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66)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关联监事WEI YANXIANG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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