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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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74版)
近年来公司的营业收入呈稳步提升趋势,尤其是公司在面对严峻且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30亿元,同比增长37.33%。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需不断投入人员、设备与资金,以保证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因此,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为公司稳步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公司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此外,公司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推动公司在不断扩大原有业务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拓宽新市场、布局新业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四) 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尽快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以下简称“本人”)。翁伟武先生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郑重作出承诺如下:
1、自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未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3、本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7年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在深交所主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的通知,获悉翁伟武先生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业务办理情况
注1:总股本以公司2022年9月15日股本318,398,831股计算,下同。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股份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2021年7月17日、2021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展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鉴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以下简称“原实际控制人”)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关系自2022年4月29日终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翁伟武先生,翁伟武先生一致行动人变更为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业务是翁伟武先生用于满足个人融资需求,不涉及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0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2.18%,占公司总股本的3.78%,对应融资余额3,6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163.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2.31%,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对应的融资余额为15,300.00万元。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人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办理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3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9,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8,47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数量21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246,603.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2,753,396.23元。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1月25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35,400,00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16,930,000.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数量21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246,603.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2,753,396.2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6,930,000.00元。
注2:2019年4月1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大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101401040027730)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3:2020年10月23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699230335)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4:2020年10月27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003021129200054192)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4,246,603.77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于2017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13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于2019年11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8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29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3月9日,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2年6月30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干粉易开盖的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并于2020年10月27日前,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详见“三、(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适用效益计算的原因见“三、(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机器设备系由本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在建工程转固及首发募投涉及的生产设备搬迁而来,公司的产能规模和效益情况基本保持不变,不存在新增生产线导致产能和效益增加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公司结合市场的需求规模、客户订单、销售推广情况,适当调整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进度,进而调节产能释放节奏,截止2022年6月30日,由于建设进度的放慢,产能未能按预计释放;同时,2021年下半年以来,产品主要原材料铝材和马口铁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因此暂未实现累计预期收益。
2、干粉易开盖的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2021年下半年以来,干粉易开盖主要原材铝材出现持续上涨并维持高位振荡,公司干粉易开盖产品毛利率下滑,同时,受疫情影响,干粉易开盖销售也出现下滑,因此暂未实现累计预期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15日批准报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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