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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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兴业银行将自2022年09月23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09月23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兴业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兴业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兴业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兴业银行网址:www.cib.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3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南方丰元信用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率并
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9月23日起,调低旗下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低至0.5%。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低至0.1%。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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