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7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9月23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1)。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8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25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该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概况如下:

1、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发行规模:公司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包括5年), 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7、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已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注册文件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担保及担保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监管部门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等所有必要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在本次发行完毕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期限等与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项;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2-08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4日

至2022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22年9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 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9: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2年10月13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1106

联系人:邱喆、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鉴于近期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势及防控要求,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循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的股东采取事前填报《访客申请表》、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任何不遵循相关预防措施、出现发热症状及体温高于上海市政府规定的须隔离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公司亦将视会议现场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政府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权益及有关人身安全,采取必要临时现场防护措施。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2年10月13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企业邮局,邮编:201106);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

本版导读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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