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2-09-26 来源: 作者:

(上接B9版)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四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盛广铭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龙基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在4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同时还在5家非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缺席所任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在所任职上市公司履职情况良好;被提名人在电子电路行业从业超过30年,并曾长期从事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深谙电子电路行业发展情况,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4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黄伟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黄权威先生及刘仁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对提名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1 提名黄权威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 提名刘仁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要求,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58,51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进行增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8,51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进行增资,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本次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9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权威先生简历

黄权威,男,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江门市蓬江区富岗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建滔集团江门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13年4月至2019年8月历任金禄(清远)精密科研投资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管、副经理、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黄权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5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刘仁和先生简历

刘仁和,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任怡景(惠来)丝印电路板有限公司化验员;2006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惠州市永隆电路有限公司工艺部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金禄(清远)精密科研投资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副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并先后担任研发部副经理、安环经理。

刘仁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4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梁振华先生、王胜军先生、刘仁和先生、王龙基先生和盛广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3,349,968股变更为151,139,96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3,349,968元变更为151,139,968元。

根据公司上市后董事会治理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拟由九名董事调整为七名董事。

鉴于上述变更及调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9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李继林先生、叶庆忠先生、赵玉梅女士及陈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本次会议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组成人员由九名董事调整为七名董事,即非独立董事由六名调整为四名)。

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2.1 提名李继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2 提名叶庆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3 提名赵玉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4 提名陈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上述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提供给公司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汤四新先生、王龙基先生及盛广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3.1 提名汤四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2 提名王龙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3 提名盛广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四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龙基先生及盛广铭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四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汤四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提供给公司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后新增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汤四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鉴于汤四新先生此前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汤四新先生任职之日起至2022年末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0,000元/月(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且汤四新先生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为生效的前提。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8,513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以及公司上市后治理及规范运作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9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9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9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9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9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2年9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2年9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9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9月)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9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继林先生简历

李继林,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广州添利线路板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4年2月任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任建滔集团江门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惠州市永隆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清远市楚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清远市楚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年5月至2019年8月先后任金禄(清远)精密科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清远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清远市政协委员,清远市工商联副主席。

李继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2万股,通过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05万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敏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麦睿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叶庆忠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叶庆忠先生简历

叶庆忠,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西班牙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办公室办事员、主任、信贷科科长、大朗支行/凤岗支行/河东支行行长;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东莞市德利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金禄(清远)精密科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20年4月任湘村高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6月至2022年7月任扬州春雨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东莞市聚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广州汇聚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今任东莞市创新资源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深圳恒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钦州市善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英德市湾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钦州市善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等职务。

叶庆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继林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敏女士、持股5%以上的股东麦睿明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叶劲忠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赵玉梅女士简历

赵玉梅,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2年9月任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2年9月至2009年3月任上海美维电子有限公司工艺部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广州美维电子有限公司工艺研发高级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任苏州市惠利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深圳市金粤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深圳凯世光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2020年6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赵玉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陈龙先生简历

陈龙,男,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历任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任金禄(清远)精密科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助理;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龙先生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汤四新先生简历

汤四新,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90年7月至1993年6月任长沙市实验中学教师,1993年7月至1997年5月任湖南湘财三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1997年6月至今先后任广东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及教授;1997年6月至2008年8月兼任广东湘财索路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兼任广东湘财索路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兼任广州树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兼任广州市联科软件有限公司流程治理与集团管控研究院院长,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市毕培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兼任工信恒企(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兼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创新学院院长、精英学院院长,2020年8月至今兼任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汤四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王龙基先生简历

王龙基,男,194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63年7月至1969年7月任福州军区政治部文工团创作员;1969年7月至2000年10月历任上海无线电二十厂工人、组长、车间调度、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1990年6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一至六届秘书长、副理事长; 2010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至2018年9月任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1993年4月至今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社常务副主编、社长;1993年4月至今任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3月至今任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3月至今任上海纯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3月至今任上海颖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江苏好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7年9月至今任四川英创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龙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盛广铭先生简历

盛广铭,男,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起历任某部队总工程师、部队长、党委书记等职,2018年1月退休;2018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军民两用科学技术促进会秘书长;2018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会理事;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钹鑫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盛广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版导读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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