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世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披露后的进展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资产商发神火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40.1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仍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受限电影响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收到文山供电部门的通知,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以停槽方式开展用能管理。压减负荷将对云南神火重点技术指标、产品成本和经济效益产生一定影响。云南神火将通过安排设备检修、优化工艺控制等方式,合理组织生产、积极应对,尽可能降低压减负荷造成的不利影响。

3、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池箔项目顺利推进

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核心设备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均选用国际一流水平的进口设备,整体装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主导产品为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广泛用于绿色电池领域。目前,神隆宝鼎的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入试样和批量供货阶段。二期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23年下半年逐步投入运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世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世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世双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9、特别提醒: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保护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0月28日下午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参会当日需遵守河南省永城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议案1.00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2.00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日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以及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联系人:李元勋 肖 雷

联系电话:0370-5982722 5982466

传真:0370-5180086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3、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9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其中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视频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在公司已连续任职届满六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秦永慧先生符合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秦永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不进行差额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下转B34版)

本版导读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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