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9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0-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03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041,148,3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18,253,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4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22,894,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137,856,4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4,961,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3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股份122,894,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8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严俊旭先生、朱彬先生、吴淑红女士、马龙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严俊旭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19,864,85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58%。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6,572,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4.5611%。

表决结果:严俊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朱彬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36,826,27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3,534,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8648%。

表决结果:朱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马龙飞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41,770,12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597%。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8,478,2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4510%。

表决结果:马龙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吴淑红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35,259,66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4%。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1,967,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5.7284%。

表决结果:吴淑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李宝山先生、何焱先生、周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宝山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42,854,41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63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9,562,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1.2375%。

表决结果:李宝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何焱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40,745,058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7,453,1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7074%。

表决结果:何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周昌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1,036,948,42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6%。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3,65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9534%。

表决结果:周昌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谢萍女士、蔡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谢萍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数1,039,428,184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8%。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6,136,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522%。

表决结果:谢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蔡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数1,042,868,414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652%。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9,576,5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1.2477%。

表决结果:蔡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苏常青律师、肖志强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请详见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版;

2、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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