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2-09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易地举办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影响的进展公告

2022-10-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5月15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易地举办对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号)。2022年10月17日,公司从亚洲足球联合会(以下简称“亚足联”)官方网站获悉,原定于在中国举办的2023年亚洲杯将易地至卡塔尔举办。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Football Marketing Asia Ltd.(以下简称“FMA”)拥有2021-2028年亚足联所有相关赛事的全球独家商业权益(包含赞助权和版权),因此2023年亚洲杯易地举办将对FMA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FMA经营的具体影响

1、FMA目前拥有的亚足联相关权益主要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亚足联所有相关赛事的全球独家商业权益(包含赞助权和版权),其中包含的重大赛事有:2023年和2027年两届亚洲杯,2022年和2026年两届世界杯亚洲区资格赛及2021年至2028年期间的全部8届亚冠联赛等。

2、亚洲杯的举办周期为每4年一次,2023年亚洲杯现确定易地至卡塔尔举办,FMA还须就易地举办事项与相关赞助商、版权运营商以及各媒体平台进行沟通,以期减少相关事项对各方带来的不利影响,故目前暂无法预测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易地举办对FMA当期业绩带来的影响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积极与各层级赞助商进行沟通。公司将积极与已签署合作意向以及尚在洽谈的各层级赞助商进行沟通,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向亚足联转达各赞助商的诉求,以便尽快开展易地举办后赞助商权益划分等有关事宜。

2、积极与版权运营商以及各媒体平台进行沟通。为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公司正积极与前期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各播放平台进行沟通,使其能及时对原有的播出计划进行调整,同时及时向其转达亚足联最新的相关消息。

3、积极与各协助单位进行沟通。由于目前2023年亚洲杯比赛地点已确定易地至卡塔尔举办,因此公司还需进一步确认举办的城市以及场馆等,以便保证后续的相关工作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三、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疫情防控形势、举办城市选择、参赛球队与球员的状态、杯赛筹备准备工作充分与否以及赞助商意愿等多种因素影响,涉及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举办及商业权益相关的各种事项目前均无法做出准确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还需与各下游版权分销客户、有关赞助商以及协助单位等就相关事宜进行磋商,因此FMA受2023年亚洲杯易地举办影响造成的经营波动程度尚需根据各方协商结果确定,具体受影响的财务指标及数据目前尚无法准确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栋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董事杨秋雁女士、孙琳女士、李力韦女士、李松林先生;独立董事李秉成先生、 冯学锋先生、张里安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许欣平先生、金韬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公司总经理王雷先生、董事会秘书余岑女士、财务总监周旭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入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卉、陈家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津入云律师事务所宋卉律师和陈家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2-09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届满的1,525,500股公司股份(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5号、090号)。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4,618,623股变更为583,093,12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84,618,623元变更为人民币583,093,123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提出上述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及现场申报登记地址:武汉市光谷大道112号当代中心 11F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人:余岑、方玮琦

4、邮箱:ddmc@ddmcgroup.cn

5、邮政编码:430200

6、联系电话:027-87115482、传真号码:027-87115487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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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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