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8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状况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元/股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86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上午9: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2年10月6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1-7月为报告期对标的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补充审计,并批准其更新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公司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均已更新,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最新事项,对前期编制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将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告 2022-088)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一)、议案(二)和议案(四)相关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87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上午11: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6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1-7月为报告期对标的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补充审计,并批准其更新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公司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均已更新,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最新事项,对前期编制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将于公司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告 2022-08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一089

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华通”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西山华通于2012年9月21日经山西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注册资本36851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35745万元,占比97%。

为保障西山华通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西山华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0.9亿元,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65%,手续费按0.01%(人民币0.9万元)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焦煤集团占比80%,本公司占比2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焦煤集团持有本公司2,228,479,6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 李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提供担保;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经批准发行债券业务资格;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436.31亿元,负债合计375.34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12.86亿元,利润总额8.56亿元。

截至 2022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508.68亿元,负债合计441.78亿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9.52亿元,利润总额7.62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给予西山华通委托贷款人民币0.9亿元,期限36个月,以保证西山华通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65%,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0.01%(人民币0.9万元)手续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镹仟万元(小写:9000万元)。

贷款利息: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65%。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相关合同签订日起。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

委托贷款费用:财务公司收取0.01%手续费。

担保情况:西山华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以其自有固定资产作为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山华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总出资的97%。通过本次交易,可以解决西山华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为439.27亿元;公司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 49.77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6.73%,符合相关要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1.8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保障西山华通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西山华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0.9亿元。本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90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文件。根据最新情况,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新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相同。)

1、更新报告书中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2年7月31日的财务数据,详见《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以及“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2、补充披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2022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K21127号)以及《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K21128号)的相关内容,更新了报告书中标的公司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

3、补充披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2022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71号)的有关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十、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重大事项提示/十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重大风险提示/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报表”;

4、更新报告书中标的公司2022年1-7月生产、采购及销售情况、所在行业情况等,详见《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对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5、更新报告书中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的最新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一、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五)主要资产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二、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主要资产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和“三、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主要资产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数字或文字错误,对重组方案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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