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
承接负面清单规则发布

2022-12-10 来源: 作者:程丹

  中国证券业协会9日修订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2年修订)》,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负面清单管理有效性、及时性。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本次修订主要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负面清单管理有效性、及时性,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引导性作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衔接上位法作出部分适应性调整,删除了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最低外部评级要求,弱化投资者对外部评级依赖,强化“买者自负”意识;二是强化发行人承诺约束力,将“擅自违反前次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尚未完成整改的”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具体包括存续公司债券项目未按规定纠正,或因前述情形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尚未完成整改;三是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禁变相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或违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四是强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规模、集中度管理,明确相关担保责任余额应当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相关规定。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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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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