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3-0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1-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高少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2023年度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含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可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100亿元(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以及与金融机构协商结果,在前述额度内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业务品种及期限等具体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在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2023-0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编号2023-0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编号2023-05)。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位关联董事高少镛、许晓曦、陈金铭、吴韵璇、曾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1至议案6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3-0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ITG Resources (Singapore) Pte. Ltd.、厦门国贸有色矿产有限公司等;公司部分参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倍丰国贸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2023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22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457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50亿元。

  ●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37.31亿元(未经审计)。

  ● 是否有反担保:公司超股比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就超公司股比部分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2023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开立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关税保证保险、履约担保、诉讼财产保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发行债券等的需要而提供担保或反担保),2023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1,522亿元,其中:

  (1)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担保总额不超过1,457亿元,其中: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891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下表1;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496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下表2;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有财务数据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7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下表3。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与低于70%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自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2)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详见下表4;

  (3)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50亿元。

  上述额度不包括: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关联企业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截至2022年10月末,担保余额8亿元);

  (2)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项下的增信措施额度。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担保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1:2023年度计划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1:根据双方合资经营协议约定,少数股东东营市东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相应调减其利润分配比例。

  备注2: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比担保。

  备注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41.79亿元。

  表2:2023年度计划对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1:公司与少数股东按股比担保。

  备注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6.27亿元。

  表3:2023年度计划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有财务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

  表4: 2023年度计划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1:参股公司的股东按各自所持股比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公司所持股比,若超过,则由其他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2.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注: 2022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该额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原则上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被担保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因债权人要求等原因由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原则上按股比提供担保,若超股比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974.65亿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896.7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67.24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2.66亿元,为关联人国贸地产担保发生总额8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5.03%、308.26%、23.11%、0.91%、2.75%;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37.31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2%,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00.74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7.32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余额1.25亿元,为关联人国贸地产担保余额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3-0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 2023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理财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中常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3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3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分析

  (下转B82版)

本版导读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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