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02-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经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预沟通、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公司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计提减值总额约5,096.12万元,相关减值准备拟计入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所披露的业绩范围中已经包含上述金额对相关业绩的影响,鉴于当时相关减值准备明细尚需进一步测算,因此并未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同时披露(具体详见2023年1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年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受市场因素影响,部分存货呆滞,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1.40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361.40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受市场因素影响,部分机器设备、利用率较低的厂房车间经济效益低于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机器设备、厂房车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21.05万元。

  (三)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将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078万元收购杨凡、杨晓燕等持有的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并于同年6月30日完成交割。以上交易使当期合并报表产生6,052.76万元商誉。

  2022年,标的公司所在的业务区域按疫情管控要求,生产运输、人员流动等受到较大影响,部分设备维修、维护备件及原材料供应无法及时到位,导致人员和设备停等费用增加,利润大幅下降。结合以上情况,经初步评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13.67万元,商誉账面余额3,939.0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096.12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将减少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0.67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审负责人谢亮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未来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谢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为了更好的履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美平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余美平:男,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毕业于南昌大学会计学专业。2012年12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高级项目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就职于江苏海德莱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四川坤成润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财务负责人;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余美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4,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蒋莉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人于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均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均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蒋莉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2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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