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 2023-07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0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
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 1288 号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3年2 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议案 1、2 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应选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3 仅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本次股东大会监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 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见附件三),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1288号;
邮 编: 244001;
传真号: 0562-3861769。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查贤斌先生、杨静女士
联系电话: 0562-3867798、0562-386286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
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盖章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136; 投票简称:安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2名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 年3 月8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一9:25,9:30一 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3月8 日上午9 :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3 月8 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安纳达钛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附件三: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3 月 7 日下午 16:00 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3-04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监事会提名汪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选举成为监事后,将与经公司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华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汪华,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1989年11月-1990年10月历任铜陵化工总厂磷肥厂政工科、总厂组织部干事,1990年10月-1992年2月在市委宣传部工作。1992年2月-1999年5月年历任集团公司组织部人事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99年5月-2023年1月在集团人事处(人力资源中心)、运管部先后任科长、副处长、处长、主任、部长。2023年1月至今任铜化集团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二)汪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汪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汪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汪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3-03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结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通过了任职资格审查。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亚先生、王刚先生、董泽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刘芬女士、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吴亚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吴亚,男,1975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二)吴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吴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吴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吴亚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王刚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刚先生: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律师。历任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秘,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楚江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二)王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王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王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王刚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董泽友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董泽友,男,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化工集团磷铵厂车间技术员、研发中心技术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员、磷酸车间副主任、磷铵车间常务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5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20年3月任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铜陵安伟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铜陵安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董泽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泽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2,400股;
(四)董泽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董泽友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胡刘芬女士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胡刘芬,女,1987年3月生,厦门大学管理学(财务学)博士毕业,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风险投资中青年学者论坛理事会成员,《中国经济问题》、《外国经济与管理》等多家核心期刊匿名审稿人。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6项,先后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中国工商管理研究年度高端论坛优秀论文奖、《经济管理》杂志2018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等奖励,在《会计研究》、《经济管理》、《南开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等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现兼任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胡刘芬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胡刘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胡刘芬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胡刘芬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吕斌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吕斌 男,1960年6月出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毕业,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皖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合肥仲裁委员会、蚌埠仲裁委员会裁员,安徽大学常年法律顾问。现兼任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吕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吕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吕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吕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斌,作为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 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 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 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 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 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 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 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 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吕斌
2023 年 2 月 20 日
证券代码: 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刘芬,作为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 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 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 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 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 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 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 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 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 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胡刘芬
2023 年 2 月 20 日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我们同意提名吴亚先生、王刚先生、董泽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吕斌先生、胡刘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提名上述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吕斌 胡刘芬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吕斌 为安徽安 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 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
(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 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 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 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 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