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和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2-24 B034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于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经事后核查发现,会议通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的提案表格格式有误,现给予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同时为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信息和内容,现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00、2.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见附件三)。传真或信函在 2023 年3月1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政编码:31441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规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77,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3名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股东在累积投票议案中填写票数;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年3月1日下午 16:00

  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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