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3-1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2-24 B039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8,909,02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81%。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10,552,111股减少至1,741,643,085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2月23日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60亿元(含2.6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含5.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2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自2019年3月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0年2月15日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期间,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8,909,02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81%,回购的最高价为5.2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4.2元/股,回购均价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344,888,582.1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5)。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909,02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2月23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10,552,111股减少至1,741,643,08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10,552,111元减少至人民币1,741,643,085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本版导读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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