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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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19,146,5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钕铁硼永磁材料、电机系列产品以及康复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生产烧结、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磁性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节能电机、风力发电、智能家电、汽车类(包括新能源汽车)、扬声器、空调压缩机、智能消费电子、工业电机、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电机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交流、永磁直流、无刷、步进、伺服电机等微特电机和电动推杆执行器,平行轴、蜗轮、行星齿轮减速器,电机驱动及代步车等专业控制器,产品广泛应用于健康出行、园林农机、特色家电、安防领域、智能物流等领域。同时,公司延伸下游应用,目前涉及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等康复器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行业情况
1、稀土永磁材料
稀土是中国特色战略资源,被誉为“工业黄金”。作为稀土资源储量大国,我国具备完整的稀土产业链体系,冶炼分离技术全球领先,产能充裕。2022年,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发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10000吨,同比增长25.00%;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02000吨,同比增长24.69%。2020-2022年,我国稀土矿开采指标年复增长率约26%。综合近三年的指标情况来看,受终端市场对稀土需求持续上升的影响,我国稀土矿开采指标连年保持增长,且增量持续加大。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稀土永磁材料经历了三代的发展,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钕铁硼综合素质最优、应用范围最广。2022年,中国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约为25万吨,较2021年同比增长9%。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2025年我国及全球的稀土永磁材料产量将分别达到28.4万吨和31.0万吨,预计未来全球高性能钕铁硼供给增量或主要集中在中国。
为推动稀土产业健康蓬勃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行业标准,健全产业体系,供给侧改革卓有成效,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2016年,形成了以北方稀土、南方稀土、中铝公司、广东稀土、五矿稀土和厦门钨业六大稀土集团为主导的产业格局;2021年12月,成立了以中铝公司、五矿稀土、赣州稀土三大稀土集团为主体的“中国稀土集团”;2022年以来,中国稀土集团深化重组,进一步实现稀土资源的市场优化配置,保障稀土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能源革命推动高性能钕铁硼进入新阶段,双碳政策进一步加速其应用拓展。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国内新能源汽车对稀土永磁材料需求量由2018年的4400吨增长至2022年的20661吨;2022年全年新增风电装机量将达到50GW,同比增长5%;2022年变频空调产量将达1.5亿台,同比增长2%,对钕铁硼需求量约1.57万吨。
2022年属于稀土的震荡年,受国家宏观经济等各种因素影响,2022年稀土行业下游短期需求放缓,增长幅度不及预期。长期来看,我国稀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在碳中和+电驱化+智能化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工业机器人、智能智造等高端产业的持续扩张,稀土行业整体仍将保持高景气度,高性能钕铁硼产量比重有望持续提升。
2、电机电控
微特电机是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家庭自动化、高端装备自动化必不可少的关键基础机电部件。《“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同时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求,实现2023年单位国内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高效节能、绿色低碳是电机产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家相继出台《“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大力推进电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引导电机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加快完善电机能效标准体系。2022年6月,工信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再度要求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行动,明确了2025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政策驱动高效电机渗透率加速提升。
作为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先导产业,电机行业市场容量巨大,未来将向着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等高质量目标发展。政策持续发力、内生需求放量,为电机行业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企业之一,同时具备研发和生产烧结、粘结两种工艺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产品的能力,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基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成熟的材料生产、加工制造、表面处理等完整的生产线,并与众多领域的头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子公司英洛华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曾荣获“省级数字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的称号,拥有一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业内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英洛华磁业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十二届国际稀土产业大会2021年度全国稀土永磁优秀企业奖、2022年度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公司浙江省稀土永磁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新材料领域2022年新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子公司赣州东磁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节能电梯和风力发电等节能环保领域核心应用材料的主力供应商,其先进的技术和高效的管理使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赣州东磁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赣州市东磁稀土江西省级技术中心、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浙江省级研发中心获批。
公司子公司联宜电机历史悠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与众多细分行业内的龙头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区的数十个国家。联宜电机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信息化示范企业、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拥有国家级电机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国家智能制造项目、国家绿色制造项目、国家强基工程项目、国家863项目等项目30多项。2021年,联宜电机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报告期内,联宜电机顺利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复评,获评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首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2021年度金华市创新能力十强企业等荣誉。
公司子公司英洛华康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工业设计中心、金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曾荣获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金华市电子商务重点品牌、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豹奖等荣誉称号。报告期内,英洛华康复通过“金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康复器材产品还被列入工信部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然人合伙人均已退出,工商程序办理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74%的股权,通过东阳市卓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的股权。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1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2023年度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
1、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及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及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及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及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联宜电机资产总额为157,527.61万元,负债总额为90,347.90万元,净资产为67,179.7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193.99万元,利润总额8,647.44万元,净利润8,063.18万元。
8、联宜电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
1、成立日期:2003年6月1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英洛华磁业资产总额为114,070.18万元,负债总额为58,484.39万元,净资产为55,585.8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684.41万元,利润总额4,738.30万元,净利润4,738.30万元。
8、英洛华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进出口”)
1、成立日期:2015年7月23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301室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英洛华进出口资产总额为32,830.95万元,负债总额为21,779.52万元,净资产为11,051.4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116.21万元,利润总额2,882.54万元,净利润2,137.07万元。
8、英洛华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
1、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龙路北侧
3、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磁性器材、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稀土分离、分组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赣州东磁资产总额为142,684.71万元,负债总额为98,315.42万元,净资产为44,369.3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409.82万元,利润总额10,571.19万元,净利润10,321.58万元。
8、赣州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康复”)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8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动代步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0%股权,傅承宪先生持有其30%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英洛华康复资产总额为21,275.91万元,负债总额为14,931.30万元,净资产为6,344.6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227.08万元,利润总额4,611.51万元,净利润4,100.33万元。
8、英洛华康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 浙江英洛华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引力”)
1、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科技大楼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10,200万元
5、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及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及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50.98%的股权,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02%的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英洛华引力资产总额为2,369.10万元,负债总额为616.54万元,净资产为1,752.5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3.40万元,利润总额-1,323.47万元,净利润-1,323.47万元。
8、英洛华引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 浙江英洛华联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进出口”)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A楼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联宜进出口资产总额为20,872.18万元,负债总额为15,887.18万元,净资产为4,985.0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576.72万元,利润总额23.75万元,净利润14.47万元。
8、联宜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5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1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465.06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赁等。2022年度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8,241.38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预判,2023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465.0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法定代表人:任海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62,671.2074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生产、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电池制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760,989.28万元,净资产775,013.08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945,063.82万元,净利润166,926.55万元(未经审计)。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人民币47,694.457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照明器具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15,119.47万元,净资产315,176.00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58,649.25万元,净利润22,004.58万元(未经审计)。
3、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照明”),法定代表人:杜国红,注册资本:人民币15,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主营业务:LED照明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照明成套系统、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15,119.47万元,净资产320,677.1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358,649.25万元,净利润21,957.64万元(未经审计)。
4、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工程”),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4,48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8,702.74万元,净资产16,695.5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3,826.07万元,净利润358.69万元(未经审计)。
5、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摄像头模组、影像部件、精密光电元器件、电容器、其他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生产(不含电镀)和销售;工业电源设备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配件、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不含电镀)和销售;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砂石料)的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14,678.24万元,净资产133,665.61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52,829.60万元,净利润706.60万元(未经审计)。
6、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副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叶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社区度假村3幢,主营业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367.47万元,净资产2,787.30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0,059.91万元,净利润1.28万元(未经审计)。
7、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子”),法定代表人:周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电子元件、机械、电机、五金电器、铝电解电容器、镀铝膜、涂布、铝箔、扬声器、音箱、塑胶、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电器元件、智能电器开关、塑胶永磁体、打印机耗材(不含电镀)制造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销售;纸箱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6,067.13万元,净资产32,439.23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0,300.91万元,净利润1,870.13万元(未经审计)。
8、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机”),法定代表人:周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电机、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不含电镀)。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4,180.87万元,净资产3,289.50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4,023.24万元,净利润1,789.50万元(未经审计)。
9、东阳四合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四合水”),法定代表人:金国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第二电子工业区电镀集聚区,主营业务: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水处理工程安装。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431.30万元,净资产131.77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604.72万元,净利润13.29万元(未经审计)。
10、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52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主营业务: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5,973.97万元,净资产5,154.24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6,944.51万元,净利润2,497.76万元(未经审计)。
11、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热电”),法定代表人:何永强,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发电、供热,供热管道维护,煤灰煤渣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7,598.21万元,净资产12,659.99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25,195.10万元,净利润2,356.31万元(未经审计)。
12、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0,745.95万元,净资产-21,904.9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5,293.37万元,净利润294.51万元(未经审计)。
13、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品投资”),法定代表人:李佳,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602室,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3,874.68万元,净资产6,539.23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310.92万元,净利润205.74万元(未经审计)。
14、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剧组服务”),法定代表人:黄雷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区101室,主营业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游览景区管理;电源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版权代理;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03,029.88万元,净资产81,569.25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88,026.84万元,净利润-2,625.31万元(未经审计)。
15、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法定代表人:王彤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1#电机厂房,主营业务:电机、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920.85万元,净资产2,711.33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592.02万元,净利润434.53元(未经审计)。
16、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燃气”),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7,163.85万元,净资产17,035.40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86,518.23万元,净利润3,630.67万元(未经审计)。
17、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横建筑”),法定代表人:杜一心,注册资本人民币39,05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璜,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68,667.63万元,净资产46,302.44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149,030.22万元,净利润2,336.82万元(未经审计)。
18、东阳市横店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监理”),法定代表人:单晖,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二楼,主营业务:工程监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30.04万元,净资产500.43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966.16万元,净利润115.53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东磁、得邦照明、得邦工程、东磁有限、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东阳燃气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公共照明、农副产品公司、诚基电子、柏品投资、影视剧组服务、东横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横店热电、东阳四合水、横店监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东磁电机、东磁电子系兄弟公司的孙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公允、合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0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3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股本1,119,146,5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为89,531,721.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000083号),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下转B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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