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3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12 B022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号)文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62,427,7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6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7.7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含税)后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1,588,999,997.70元,再扣除预付的承销保荐费1,000,000.00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337,735.85元(不含税),再加上保荐费、承销费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79,245.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87,341,50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相关《验资报告》(XYZH/2020XAA10320)。

  二、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项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拨付募集资金以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3月31日,“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160,286,659.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为12,281,192.5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中,其中“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10万吨磷酸铁/年)已开车调试,预计在本季度实现销售。公司将加快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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