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12 B033版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0,12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24,596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60千元,2022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136千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2,812,136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692,5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码头运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 行业情况说明

  202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上年增长3.0%。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全年全国水路货物运输量完成85.5亿吨,同比增长3.8%。

  2022年欧美通胀持续、消费者需求疲软,全国外贸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际集运市场“旺季不旺”,运价持续回调。据海关总署统计,主要大宗散货进口量同比回落,铁矿石、原油、煤炭、粮食进口量分别同比回落1.5%、0.9%、9.2%、10.7%。

  2022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整体保持平稳。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1.3亿吨,同比增长1.6%,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41.3亿吨,同比下降1.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亿标箱,同比增长4.6%。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04亿元,同比增加1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0亿元,同比下降2.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63亿元,同比减少0.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9亿元,同比减少37.1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88.80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66%;资产负债率为 29.78%,比上年末减少8.22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毛剑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0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到董事15名,董事长毛剑宏、董事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姚祖洪、倪彦博、严俊、陈志昂、王柱、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张乙明、董事黄盛超由于工作原因请假,均书面委托董事王柱代为出席。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5,441,477.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28,280,533.5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6,081,882.86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26,868,980.84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45,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18,131,019.16元后的净额。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0.74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20.74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2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3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张乙明、黄盛超、王柱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3票。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4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5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0,128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24,596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12,460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136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现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2,812,136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692,5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6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23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00亿元,合计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品种包括:委托借款、境内外银行借款(含银团借款)、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境内外公司债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1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0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32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平、监事潘锡忠、林朝军、李圭昊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渊峰主持,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薪酬方案:对非公司发薪的股东监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对职工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2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3号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4号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募资专户总账户”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53,653.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公司拟变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3号)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合计2,634,569,56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已销户的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26日与中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公司、中金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

  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的相关决定,以及2022年4月审议通过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原因

  (一)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1、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计划建设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包括3个15万吨级泊位和2个20万吨级泊位,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430万TEU,以增强公司对东亚地区大型集装箱船舶和国际中转集装箱的吸引力,满足公司集装箱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本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336,445.67万元。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9日批准通过了该议案。本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为443,014.8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8,217.00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进入后期,公司对该项目总投资金额进行了更为精确的测算,预计项目投资总额相较于原计划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募集资金的投入降低了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3,7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剩余募集资金根据测算能够满足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未来建设需求,本项目将按照原有建设规划继续正常实施。

  (二)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于2022年4月竣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362.00万元。由于项目竣工后铺底流动资金收回以及项目决算过程中产生部分资金节余,根据公司测算,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51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8,5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质保金等款项将继续由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支付,若出现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于2020年10月竣工。截至2023年3月24日,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380.64万元。鉴于本项目已实施完成,尚余部分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资金380.6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质保金等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募资专户总账户

  募资专户总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206020119200820065)用于承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续由该账户将资金分别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在该账户停留期间产生利息收入1,038.02万元,并留存于该账户之中,后续持续产生少量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3月24日,该账户余额为1,062.40万元。

  鉴于该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当前余额均为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账户余额1,062.4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53,653.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3月24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4,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至此,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期日为2023年3月27日,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09,608.1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包括前次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34,500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将有不低于7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时,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资金需要提前归还该款项。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3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3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是根据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等客观情况经审慎研究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报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14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10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毛剑宏先生、张乙明先生、黄盛超先生、王柱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2年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

  省海港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要办公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50层。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管理,引水领航,拖驳船,码头租赁,装卸搬运,船舶代理,仓储,船舶电讯服务,港口铁路施工,港口机械、集装箱维修,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船舶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朝阳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国际联运有限公司、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宁波航运订舱平台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铁矿石储运有限公司、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1,209,090千元,实收资本为1,209,09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大榭开发区D港区,经营范围为在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招商国际集装箱码头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集装箱装卸、堆放、仓储、拆装箱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集装箱维修服务;提供码头机械设施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维护和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Cyber Chic Company Limited持有其45%的股权,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由于公司董事张乙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下转B34版)

本版导读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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