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13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12 B076版 作者:

  (上接B75版)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天职国际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天职国际多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职国际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2. 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3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较慢,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3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产品品种为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符合要求的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管理层的决策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开展的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已经过内部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出现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1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

  土地使用权及建设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3亿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研发中心,土地面积约7,000m2,地上建筑面积约25,000m2。

  2、本地块用地性质为研发设计类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3、土地使用权能否获得、最终成交价格、最终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金额、建筑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投资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获取土地使用权及建设研发中心尚需北京市海淀区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论证、前期手续办理、签署协议、以及后续研发中心的建设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形象,吸引和留住高端优秀人才,同时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3亿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研发中心,土地面积约7,000m2,地上建筑面积约25,000m2。本地块用地性质为研发设计类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最终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书为准。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用地面积约为7,000m2,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5,000m2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4、项目投资估算:预计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约3年。

  7、项目用途:作为公司研发中心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和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实施的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北京市租赁办公楼用于总部办公和研发,办公面积相对不稳定,且办公环境简陋,对引进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构成一定障碍,不利于保持核心员工的稳定性和公司长远发展。此外,公司募投项目“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原计划在北京市中关村区域购买办公楼实施,受外部环境影响,该区域内办公楼供求状态、成交价格发生变化,选址计划受到一定影响。另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人员大幅增加,原有购买方案已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经公司多番搜寻和实地考察,仍未找到合适的地点。

  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吸引和留住高端优秀人才,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决定购买土地使用权并自行建设研发中心,用于总部办公、研发和实施募投项目。

  2、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公司因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办公及研发场地不足问题,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能够提升公司形象,改善办公环境,更好地吸引并留住高端人才;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扩大公司产能、提升研发能力,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

  3、存在的风险

  (1)本对外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尚未签署,能否获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金额较大,建设内容较多,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有可能因为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原材料采购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建设风险。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同时拟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督,加强项目内部控制,严控项目进程和费用支出,保证项目在保质保量前提下如期完成。

  (3)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1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在中关村地区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同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3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投资总额不变,投资完成后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低于原项目。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差额为不含税发行费计算尾差导致。

  注3:本表中募集资金余额不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补充自有流动资金142,508,300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同时扩大办公楼遴选区域,不再局限于中关村地区,在北京市多个区域筛选合适的办公楼或者考虑以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期尽快确定项目实施地点,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四、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34,383.71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35,076.37万元,增加净利润3,554.4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39.9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28,143.7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原计划投资17,900.46万元,本项目属技术研发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72.5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4,327.9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在中关村地区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同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3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投资总额不变,投资完成后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低于原项目。

  为紧跟行业近几年澎湃发展趋势,尽快推进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租赁方式增加现有办公面积实施上述两个项目。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目前,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但由于研发设备、应用场景模拟设备需要稳定的运营环境,不适合因租赁期限届满频繁搬迁;同时,租赁的办公地点相对不稳定且办公环境相对简陋,对产业升级、高端人才引进构成一定障碍。另外,租赁周期不稳定,租金持续上涨等因素,均不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原计划在北京市中关村区域购买办公楼实施,受外部环境影响,该区域内办公楼供求状态、成交价格发生变化,选址计划受到一定影响。自上市以来,公司已在北京市各区多番搜寻成熟的办公楼,并未发现合适的标的。现公司拟通过自建研发中心方式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建设研发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五、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

  本项目原实施方式为在海淀区购买办公楼,变更后实施方式为自建研发中心。仅实施方式发生变化,本项目总投资额仍然为34,383.71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为6年(包含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公司已通过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时间),预计项目达产后产生的收益不低于原项目收益。

  (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

  本项目原实施方式为在海淀区购买办公楼,变更后实施方式为自建研发中心。仅实施方式发生变化,本项目总投资额仍为17,900.46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为6年(包含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公司已通过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时间),本预计项目为研发项目,不产生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建设期,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投资完成后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低于原项目。

  2、公司对新募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除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外,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变更项目具有合理性。

  3、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程序。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当前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1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14,898,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489,826.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25,959,306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0,857,573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与原章程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和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版本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1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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