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12 B082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4月11日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68,476,1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7,212,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0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1,263,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263,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263,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8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688,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67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8,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7%。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财信集团及财信地产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50,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7%。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8,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7%。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财信集团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50,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7%。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50,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7%。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瑶、高鑫斌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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