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12 B126版 作者:

  (上接B125版)

  本期审计费用173.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8.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并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有良好的沟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根据公司聘任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认为其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严谨,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有良好的沟通,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该事项事前已征得我们认可,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为其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内控审计费合计为173.5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类产品,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发行总额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为13.88亿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0年4月1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25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38,546.0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进行管理。公司及相关控股关子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人民币及外币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注:1、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等,募集资金净额较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2、根据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高档印染面料生产线项目”,并将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用于新增投资项目万象高档面料产品线项目(一期)。

  2、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投资过程中募集资金短期内会有部分闲置。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逐步投入,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3.50亿元)。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以内有效,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财经管理部总监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达不到预期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1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10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3-04-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