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25 B146版 作者:

  (上接B145版)

  受益于行业政策的支持、下游市场需求的增加及普及程度的快速,我国内窥镜在医用领域的应用市场规模逐年增大。2020年,中国的医用内窥镜市场规模为231亿元,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624亿元,2016年至2020年复合年增长率11.1%,预计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11.7%。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内窥镜行业,坚持自主创新,持续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动临床发展与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普及。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的AQ-100和AQ-200系列产品被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列入优秀国产医疗设备名录、被上海市工信委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公司在软性内窥镜领域形成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产品系列,成为我国软性内窥镜行业引领研发与应用的龙头企业之一。2022年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旗舰机型AQ-300在国内正式推出,作为国产内镜厂家推出的首款4K领域的超高清内镜系统,在CBI模式、4K放大的双轮驱动下,可以有效提高医者的诊疗效率,辅助医生进行更精准的诊疗,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端市场竞争能力,打破国际巨头长期以来对我国内镜市场的寡头垄断的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软性内镜窥设备创新满足临床术式的需求

  近年来,消化内镜下的微创外科手术术式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与传统外科手术相比,内镜下的微创外科手术结合了医学影像系统与先进医疗器械,具有手术创伤小、术后恢复快、术中风险和术后并发症风险低等优势。

  内镜下消化道肿瘤切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首先使用内镜息肉切除术来治疗有蒂或亚蒂的早期胃癌。20世纪80年代,日本出现了内镜黏膜切除术(EMR),通过在病变下方黏膜下注射生理盐水,抓钳提起病变组织,经内镜孔道插入圈套器后切除病变组织。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在EMR基础上创造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并应用适用于早期食管癌、早期胃癌、间质瘤及结肠早期肿瘤的临床诊断和治疗。经过多年的发展,EMR、ESD已逐渐成为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的消化道早癌及癌前病变的内镜治疗策略。另外,内镜粘膜下肿瘤挖除术(ESE)、内镜下食管括约肌切开术(POEM)、内镜粘膜下隧道肿瘤切除术(STER)、内镜逆行性阑尾炎治疗术(ERAT)、胃肠镜下全层切除术(EFR)等临床新术式也方兴未艾,临床术式的创新对内镜提出了更高的性能和技术要求。

  上述内镜下微创手术的兴起与普及,对软性内窥镜尤其是软性消化内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市场需求基础。近年来,公司内窥镜产品研发和创新始终秉持来源于临床并服务于临床的原则,在图像算法、分光染色、镜体设计、电气隔离等基础技术和特色功能方面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主要产品配合内镜手术诊疗耗材可以完成ESD、EMR等各种临床术式,且将在未来新产品上应用各类辅助消化道疾病临床诊断和治疗的新功能。

  (2)软性内窥镜图像超高清化

  内窥镜图像分辨率决定了内窥镜成像的清晰度,是保障临床疾病筛查检出率和准确率的关键。得益于半导体基础工业的快速发展,具备体积和性能优势的CMOS图像处理芯片被内窥镜设备制造商更多地应用于内窥镜图像设备。制造商基于CMOS图像处理芯片开发高清图像算法,加速推动内窥镜图像的高清化发展。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电子内窥镜研发和生产的企业。2022年,公司在国内推出新一代旗舰机型AQ-300 4K超高清内镜系统,在4K显示下,3840*2160p的高分辨可呈现更多细节,从而输出超高清晰度的图像,进一步增强临床早期病变的发现能力。

  (3)与3D软性内镜、AI诊疗、机器人等新技术相融合

  随着计算机、大数据、精密仪器等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内窥镜技术正在与其他新兴技术相互融合,衍生出具有更加强大附加功能的内窥镜产品,如3D软性内镜,可以提高临床医生对体内组织和器官的细节感知;借助计算机辅助识别的AI诊断系统,可在医生经验的基础上提高诊断的敏感性和特异性,以保障诊断的正确率;借助机器人动作精确、稳定的特性,可使内窥镜手术更具安全性、准确性和便利性,大大减轻医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开发3D软性内镜和AI诊疗技术及内窥镜机器人,并计划在未来新代产品中有序应用并持续提升安全性、可靠性和便利性,致力于打造出满足临床各项需要的多功能综合性软镜设备,加速软性内窥镜设备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15.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09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917.80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69,139.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12801210166)。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12801210806)。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北京双翼麒电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201013601384338)。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澳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张江支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张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7160078801900003582)。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张江支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张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7160078801100004249)。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162.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78.8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9.70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0Z0366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完成后,澳华常州将已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78.88万元通过自有资金返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丰慧中路7号新材料创业大厦10层B座和A座部分”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院二区1号楼3层”。

  2、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澳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富民路280号”变更为“拟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园区东至瓶安路,南至西八河,西至鑫泽阳光公寓,北至瓶北路'获取土地使用权实施。”,实施方式由“澳华常州已取得的苏(2020)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23577号宗地上进行相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39,680.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7,500.00万元。”变更为“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园区内新获取18.47亩土地使用权,自建办公、研发、生产厂房,共计24,631.66平方米,进行研发、生产活动,项目投资总额为39,680.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7,500.00万元。其中:土地和厂房拟投资为22,960.43万元(土地1,800.00万元,土建及厂房19,259.65万元,室外工程1,900.78万元),设备投资及其他配套为12,420.0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为4,299.60万元,包括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调整至2024年7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方式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澳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常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投入和使用,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完成后,澳华常州将通过自有资金返还已使用的募集资金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386号),鉴证结论为:澳华内镜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澳华内镜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兴业股份(603928)、澳华内镜(6882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贝斯美(300796)、恒立液压(601100)、澳华内镜(6882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伶俐,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君实生物(688180)、皓元医药(688131)、澳华内镜(6882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吴伶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容诚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138.90万元,其中2022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113.9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了解,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双翼麒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双翼麒”)、无锡祺久精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祺久”)、澳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常州”)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双翼麒、无锡祺久、澳华常州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也无逾期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双翼麒、无锡祺久、澳华常州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双翼麒电子有限公司

  (二)无锡祺久精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澳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责任公司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经董事会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也无逾期担保情形。

  五、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佳丽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2023-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以及岗位职责等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经公司分析研究而编制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5,00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15,310.0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097,822.40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的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现将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我国内窥镜设备及内镜下诊疗耗材医疗器械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以奥林巴斯、富士胶片、宾得医疗为代表三家日本企业市场凭借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占据国内外软性内镜市场较高的市场份额,国内内窥镜设备及内镜下诊疗耗材医疗器械行业尚在快速成长中,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与产品技术创新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进行持续的研发与创新,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以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在内窥镜领域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出市场接受度高、实用性强、技术领先的新产品,不断提升医用内窥镜设备的竞争优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5,258,964.58元,同比上升28.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715,310.02元,同比下滑61.93%。公司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以保证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及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1,11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69.23万元。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大,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相应计提的坏账损失较大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645.02万元,主要为2022年度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存货备货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114.2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吕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2022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2)。

  (四)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五)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3年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2)。

  (八)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下转B147版)

本版导读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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