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27 B159版 作者:

  公司代码:605162 公司简称:新中港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45.10万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765万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热力产品和电力产品的生产及供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代码: D4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电联产”(行业代码: D4412)

  国家产业政策明确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定热电联产尤其是背压型热电联产为鼓励类产业。

  中国能源供应体系正由以煤炭为主向多元化转变,可再生能源逐步成为新增电源装机主体。《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出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2021年,中国煤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分别为11.1亿千瓦、5.03万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2.8%、8.6%,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及全口径发电量比重分别为46.7%、60.0%,仍然居于首位。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小时少且不稳定,出于调峰和电网安全需要,特别是中国“多煤、少油、缺气”的能源禀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较长时期内难以改变。

  在2022年全国两会3月5日举行的首场“部长通道”上,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中国不搞“碳冲锋”,也不搞运动式“减碳”,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双碳”工作。

  2022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国情,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实现‘双碳’目标,必须立足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对热电联产行业既是挑战也是发展机遇,通过节能降碳、耦合生物质、固废降碳等技术改造,使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媲美,燃煤(耦合生物质、固废)热电机组仍有存在和发展空间。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模式

  (1) 蒸汽产品

  公司的蒸汽产品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协议书》。蒸汽产品供造纸、印染、医药、化工、食品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加热、烘干、定型等工艺使用,蒸汽产品又分低压蒸汽和中压蒸汽两种,分别通过低压、中压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所需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由公司和热用户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按照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2)电力产品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与本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

  (3)压缩空气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电拖部分2022年9月已投产供气,目前公司所生产的压缩空气仅供给空分气体用户。通过管道输送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是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之一,可替代分散在园区企业的空压机,降低能源消耗。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蒸汽为瞬时型产品,公司蒸汽产品生产和供应量主要取决于下游用户热负荷;由于工业园区供应蒸汽采用市场定价,即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实际经营中供热价格主要取决于煤炭价格和运输市场(海运、陆运、水运)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用户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县市(区)蒸汽价格变化等因素。因此,热力业务收入最终主要受外部供热负荷以及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供热价格驱动。

  电力产品也是瞬时型产品,公司采用全背压机组运行,真正实现了“以热定电”,所产电力与热力数量一般呈现正相关关系,且根据有关政策,所发电量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因此,在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电力产品生产与供应量主要取决于下游用户热负荷,电力业务收入最终主要受外部供热负荷驱动。公司注重发挥“高参数全背压”技术优势,大幅提高热效率和?效率,即把更多热力转换成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电力,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

  在一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情况下,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主要受热、电销售量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电力和蒸汽销售价格变化的影响,其他条件不变,煤炭价格上涨一般会降低公司的毛利率,煤炭价格的下降一般会提升公司的毛利率。

  发挥热电企业地处经济开发园区,靠近用户端的优势,发展传统电、热产品以外的多种载能产品,如压缩空气、中压蒸汽、冷源、工业中水等,可以明显增加公司营收,提升毛利率,而且可以提升产业链效率及推动全社会减碳。

  燃煤为主的热电联产,燃料成本占比高达80%左右,因此提高效能、降低能耗是提高公司毛利率的重要途径。在提高热效率的同时,注重提高?效率,明显提升公司毛利率。

  利用循环流化床(CFB)锅炉燃料适应性强,已经实现超低排放的优势,通过大比例耦合零碳生物质、固废以及应用零碳新能源燃料,可能是实现低碳的必由之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定发展信念,紧紧围绕把公司“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这一发展目标,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499.51万元,同比增长25.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92.62万元,同比增长1.97%;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11.11万元,现金流情况良好。报告期公司售电量39,193.370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5.49%;销售蒸汽269.38万吨,同比增长0.47%;新增压缩空气销售13674.45万Nm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11: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15项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4 月 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效率,且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可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版导读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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