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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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602版)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63.43万英镑,净资产-873.66万英镑,营业收入1,156.27万英镑,利润总额-23.05万英镑。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五)宁波华翔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西周镇象西工业区(弘翔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岩
4、注册资本:73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791.49万元,净资产5,183.21万元,营业收入1,015.68万元,利润总额-527.43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六)沈阳华翔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
2、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11号
3、法定代表人:林福青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因2023年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七)青岛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静水二路以西、众合路以北
3、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顶棚模块、模具的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运输(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46.50万元,净资产906.61万元,营业收入3,883.33万元,利润总额-68.55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八)天津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09日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惠泰街与海平路交汇
3、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顶棚模块以及顶棚相关产品和模具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运输(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及销售,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763.68万元,净资产871.53万元,营业收入8,980.03万元,利润总额-268.13万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新增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宁波华翔及其控股子公司为NBHX Trim与NBHX AUTOMOTIVE、宁波劳伦斯全资子公司VMC 与NAS、园区建设、沈阳金属、青岛顶棚与天津顶棚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暂行办法》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为上述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5,747.05万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4%;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048.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孙岩先生、财务总监徐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韩铭扬先生、独立董事柳铁蕃先生、保荐代表人王江琴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
卢娅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0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卢娅萍,见项目合伙人信息。
唐彬彬,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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