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4-29 B1093版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房地产销售及租赁业务、体育业务。结合行业机遇、市场发展趋势、股东资源优势以及实际发展情况,公司以“打造国内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为战略定位,将通过内部优化、运营提升和外部资源获取的发展策略,拓宽完善莱茵体育主营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221,973.3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26%,营业成本161,384,585.1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65,043.4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61%。

  (一)公司房地产业务情况

  公司坚持调整业务结构,加速房地产存量库存去化,快速资金回笼。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存量商铺、写字楼的销售及租赁,租售项目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上海。其中,莱茵达大厦、矩阵国际、莱茵之星等物业均处于杭州、南京核心区域,销售及租赁具有相对优势;莱茵知己、莱茵旺角、旺角大超以及南通、上海地区的零散商业物业,依托周边区域配套日益完善,租赁收益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丽水体育馆生活馆商铺位于丽水市体育中心,销售商铺于2022年11月9日取得售房许可,通过持续积极推进销售,报告期内实现部分销售。

  (二)体育业务的开展情况

  1、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与运营

  近年来,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带动了各类康体运动业态和城市体育经济的升级发展,城市综合体所涵盖的业态,已经从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一体化服务发展到包括足球、篮球、网球、健身、体育教育培训等各类体育项目。未来,公司姜结合建设健康中国大战略及各级政府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要求,积极配合政府提升城市服务功能,通过购地自建、PPP、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综合体项目主要有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和南京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其中,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并按照控股子公司丽水体育与丽水市体育局签署的《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PPP项目合同》有序开展PPP考核及工程结算准备工作;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在与专业机构合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空间和运营内容,积极落实能耗管控,报告期内自营业务稳中微增,但培训租赁有所下降;南京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持续调整经营业态,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但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影响,经营业绩较预期有所下降。

  2、体育赛事

  公司致力于将赛事运营、体育营销、品牌传播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立足“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模式,打造优质丰富多元的赛事产品、提升赛事参与体验、放大赛事综合效应为核心目标,全力构建专业化的赛事运营体系,培育高水平、国际化的赛事运营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公司为2022成都马拉松-科勒赞助提供了配套服务,积极筹备西岭雪山2022顶雪TOP show勇士挑战赛、杭州科勒家庭跑等赛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公司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莱茵体育现有业务2019 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莱茵体育。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 号),公司2020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021年9月22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国际贸仲《DS20212141号股权转让争议案仲裁通知》((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78057号),国际贸仲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仲裁条款之约定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该仲裁案件已于2022年7月13日在国际贸仲开庭审理,2023年4月10日, 成都体投集团收到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国际贸仲已根据申请人成都体投集团和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提交的书面意见、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作出裁决:由莱茵达集团向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审议批准,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了责任保险,保险人为锦泰保险,保险费用为28万元,保险期限1年,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公司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四)公司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下属四级控股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莱茵达场馆公司”)与关联方丽水市星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星球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798号丽水市体育中心内的莱茵体育生活馆部分物业出租给丽水星球公司,租赁面积为32,535平方米(租赁物业地上面积23,341平方米,地下面积9,194平方米),租赁期限9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31年6月30日),总租金额约为7,668.06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批通过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体育场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五)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为剥离低效资产,及时收回投资,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茵达”)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香港莱茵达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截至2022年1月28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莱茵达集团1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价为2,600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目前,浙江莱茵达已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2,600万元及其代香港莱茵达向浙江莱茵达清偿的债务人民币556.53万元,并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香港莱茵达及其子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档案等管理权的转移,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下属子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下属控股三级公司洛克能源的债权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洛克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洛克能源进行破产清算。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洛克能源破产原因具备,并指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担任洛克能源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1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下属三级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此后,破产管理人负责洛克能源的内部事务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洛克能源的破产程序,包括处置相关资产和股权、追偿应收款项、债权债务认定等。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即洛克能源股东)已将相关债权申报材料递交破产管理人处,破产管理人尚未对浙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最终金额确认。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发出会议延期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15),《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3-016)。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65,043.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444,966.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36,011,667.64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9,030,790.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8)、《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覃聚微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2022 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943,570.67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 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部分财务担保合同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下转B1095版)

本版导读

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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