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7-04 B130版 作者:

(上接B129版)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2年末在手订单覆盖率相比上期末有较大幅度增加。

存货期后实际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末库存商品在2023年1-5月的消耗率63.57%,期后结转情况正常。

  (二)对比上年末存货余额情况

  最近两年存货期末余额情况及与营业收入增长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保持一贯性原则, 2022年末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225.33万元,较上期末增加8.06%,主要分布在库存商品和半成品,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3.21%与上期基本一致,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合理,计提充分。存货增速低于营收增速,存货期后结转情况正常,库存商品订单覆盖率高,不存在滞销的风险,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外,不存在未披露的减值风险。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存货履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年存货订单覆盖率相关数据和结论准确;

  2、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滞销或减值风险。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上年存货订单覆盖率相关数据和结论准确;

  2、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滞销或减值风险。

  6.关于定制产品。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分别为1.45亿元,同比增长85.81%,销售量1.55万套,同比增长452.66%,主要系批量化产品收入增长;毛利率43.76%,同比减少14.05个百分点。

  请公司:(1)列示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及性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销售额及单价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等;(2)说明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规模是否可持续,毛利率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回复:

  一、列示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及性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销售额及单价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等

  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司自查,因对定制产品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存在错误,造成公司2022 年度第五大客户的名称及金额披露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信息见加粗黑体字)

  更正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说明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规模是否可持续,毛利率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一)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实现定制产品收入14,495.08万元,同比增加85.81%,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定制产品中的批产产品收入较上年增加5,481.81万元,同比增长83.99%。

  报告期内,公司定制产品中与上年销售同一型号及非同一型号产品毛利率及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注:1、销售比=各产品销售收入/公司营业收入

  2、毛利率变动影响=(各产品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各产品本年销售比,反应各种产品当年毛利率波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值;

  3、销售比变动影响=(各产品本年销售比-上年销售比)×各产品上年的毛利率,反应各种产品收入结构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值。

  2022 年定制产品毛利率较 2021年下降14.05个百分点,主要受非同一型号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新增批产产品,受价格竞争及产品差异影响,毛利率较低,造成非同一型号产品毛利率降低。

  综上所述,定制产品是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研发和生产,其毛利率水平受到客户需求差异、产品差异的影响较大,本期定制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二)收入规模是否可持续

  行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强海洋、空天、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军民统筹发展,推动军地科研设施资源共享,推进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重点产业发展。定制产品作为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高端装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面临稳定持续的市场需求。

  公司层面,公司定制产品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产品生产可分为新品项目和批产项目两类,批产项目为客户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的定型产品。公司本期批产产品大幅上升,公司前期基于公司的长期经营计划,已购置专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为未来营业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储备研发及生产能力,同时,通过多年业务积累,公司在定制产品领域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依托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目前拥有5项国内领先核心技术、 693项专利,保持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突破技术壁垒,逐步建立并巩固在市场的竞争优势。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未来战略方向情况综合判断,定制产品业务收入具有持续性。但因定制产品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受到客户需求差异、产品差异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毛利率继续下滑风险。

  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四)经营风险”之“4、毛利率下滑的风险”中补充披露:“2022年,公司折旧摊销、员工薪酬增加,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下降及定制产品因客户需求差异、产品差异毛利率下降等原因造成整体毛利率下降。若后续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下降、定制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整体收入规模未有效放大,可能造成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下滑,对公司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定制产品履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期定制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2、定制产品业务收入的具有持续性,但因定制产品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受到客户需求差异、产品差异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毛利率继续下滑风险。

  7.关于第一大客户。年报显示,公司本期第一大客户销售额15,595.78万元,占销售总额的19.97%,较上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增加180.22%。请公司列示本期及上期第一大客户名称,结合第一大客户采购产品类型,说明本期销售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持续。

  公司回复:

  本期及上期第一大客户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销售给深圳小象光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象光显”)收入 15,595.78万元,同比增加404.04%,其中投影光机销售增加425.13% ,2021至2023年第一季度投影光机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年来中国投影设备市场发展迅速,投影设备市场体量庞大,国产品牌的崛起极大拉升了消费者对投影设备的认知体验和潜在购买力,投影设备已迅速融入智能家居生态。公司基于新市场的开拓及光学镜头产品推广的战略考量,与小象光显达成合作,本期销售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和可持续。

  目前中国家用智能投影市场竞争格局愈加激烈。若终端客户未来不能在技术、产品、成本、服务等方面及时更新并满足应用领域需求,或竞争对手之间发生兼并收购、整合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或市场竞争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则公司投影光机业务将存在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第一大客户情况履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光股份基于新市场的开拓及光学镜头产品推广的战略考量,与小象光显达成合作,本期销售的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和可持续。若终端客户未来不能在技术、产品、成本、服务等方面及时更新并满足应用领域需求,或竞争对手之间发生兼并收购、整合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或市场竞争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则福光股份投影光机业务将存在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8.关于在建工程转固。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达1.48亿元。请公司分项说明相关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及时间,是否存在逾期转固的情形,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单次转固金额100万以上单独列示,其他的按月汇总列示。

  二、公司对于不同类别的资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转固时点的具体判断标准和依据

  (一)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判断设备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该在建项目的实体建造(包括设备安装等)已经基本完成;

  2、该在建项目目前已经基本具备达成预定设计目标、满足设定用途;

  3、不再进行大量的根据试生产情况调试设备、检测问题、排除故障等工作,相关整改不需发生大额的支出;

  4、按照行业惯例,参照同行业的转固标准。

  (二)在建工程转固依据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在建工程转固要求进行验收确认,不存在逾期转固的情形。

  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计算

  根据本年固定资产实际情况,测算折旧金额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测算的年折旧率与公司折旧政策保持一致,但运输设备的年折旧率低于公司折旧政策的折旧率区间,主要原因系运输设备中含有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对于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对应的原值,账面无需计提当期折旧,致使测算的年折旧率低于公司折旧政策。

  扣除已提足折旧的运输设备原值303.46万元,运输设备原值平均余额为411.21万元,重新测算年折旧率为18.01%,与公司折旧政策保持一致。

  经测算,扣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后,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政策符合公司折旧政策,折旧计提金额准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在建工程转固履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光股份相关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及时间符合福光股份制定的政策及会计准则要求,未发现福光股份存在重要在建工程逾期转固的情形,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准确。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相关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及时间符合公司制定的政策及会计准则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重要在建工程逾期转固的情形,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准确。

  9.关于对外借款。年报显示,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4.5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1.20亿元,长期借款余额1.36亿元,合计7.13亿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38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4.24亿元。

  请公司:(1)结合借款用途、期限、利率等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进行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的债务结构、规模与业务经营状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货币资金、金融资产相关科目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对相关科目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22年末公司借款主要情况

  2022年末公司借款余额共计7.13亿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和项目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公司存款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进行借款的合理性分析

  (一)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结合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考虑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及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约为48,249.21万元,具体测算如下:

  注:(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存货周转天数=365/(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

  (4)经营性应收项目周转期=365/(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经营性应付项目周转期=365/(营业成本/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二)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金额

  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38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4.23亿元,其中,募投项目资金余额4.27亿元,募集资金有用途限制,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也仅限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需优先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其使用灵活性不如流动资金贷款,扣除募集资金及受限资金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余额为1.32亿元。

  (三)存贷利率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约为3.07%,结构性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84%,贷款利率略微高于存款利率,基本持平。

  综上,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测算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量,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公司对外借款,以使公司保有较为充裕的资金,为生产经营提供安全保障。同时,在贷款利率较低水平时,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可增强银企合作,保证畅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因此,公司报告期末贷款规模、存款规模均较高,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对外借款履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福光股份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进行借款主要基于福光股份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银企合作考虑,具备必要性;

  2、福光股份的债务结构、规模与业务经营状况匹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货币资金科目,我们已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企业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获取企业的银行账户开立清单、银行存款明细表,核实账面记载的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获取并检查银行对账单、银行账户的网银记录,与期末余额和发生额核对是否一致;

  (4)对所有银行账户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函证并收到回函,编制“银行存款函证控制表”,与公司确认回函不符原因;

  (5)对银行账户的大额发生额执行双向测试,抽查大额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

  (6)了解申请人银行账户名称、存放方式、余额、利率、受限情况等明细情况;

  (7)查阅申请人关于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的相关合同文件;

  (8)检查外币货币资金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9)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货币资金收支凭证。

  2、针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我们已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台账,与账面进行核对;

  (2)获取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合同,分析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SPPI测试;

  (3)抽样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购买及赎回的原始凭证;

  (4)对所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进行函证并收到回函,编制“交易性金融资产函证控制表”;

  (5)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合同,观察挂钩标的的市场浮动情况,核实报告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准确性。

  3、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进行借款主要基于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银企合作考虑,具备必要性;

  (2)公司的债务结构、规模与业务经营状况匹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3)针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已执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具备真实性、准确性。

  10.关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上期存在638.00万元由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涉及对手方为福建榕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融合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称与其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年报显示,本期末由预付款转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仍有397.89万元。此外,本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其他往来款余额283.16万元。

  请公司:(1)说明由预付款转入的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收回的原因及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无法收回;(2)说明其他往来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性质、关联关系、欠款形成原因及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由预付款转入的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收回的原因及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较大可能无法收回

  本期由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明细如下:

  公安信息系统业务:2021年末,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青云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青云智联”) 不满足客户关于供应商导入的资格要求,青云智联与福建榕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榕信通”)就采购业务签订终止协议,约定由榕信通退还青云智联已预付的合同款,青云智联将榕信通未退的325.00万元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榕信通已退还92.11万元,剩余232.89万元尚未退还。

  警用AR眼镜:公司控股子公司青云智联向榕信通采购警用AR眼镜,青云智联根据项目需求在设备中置入相关应用软件后销售给终端客户。由于硬件供应端货源紧张,故双方约定预付款为100%货款,共计预付165万元。因项目需求存在暂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故双方于2022年12月签订终止协议,约定榕信通退还青云智联已付的预付款165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公告日,上述欠款尚未退还。

  榕信通与青云智联合作的公安信息系统产品业务,待未来产品供应端问题解决后,此项目仍将继续合作;同时,双方就其他信息系统产品亦有合作在进行中。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福建榕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常存续且合法经营,不存在任何司法协助执行信息、被申请执行的情形或公司股权被质押等情形。通过会计师询证函等方式,榕信通均已书面确认上述应收款项。

  公司对榕信通的信用进行定期评估,对剩余款项持续催收,双方沟通顺畅。但在公司收回上述款项前,仍不排除存在款项回收风险。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按原预付款项的账龄延续计算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已完整保存该款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若上述应收款项最终确认无法回收,则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款项回收。

  二、说明其他往来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性质、关联关系、欠款形成原因及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

  其他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实际业务情况变化而终止合同,将应由高华建设退回的工程款283.16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具有合理性。

  截止本问询函回复公告日,上述欠款已全额退还。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福光股份由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事项履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福光股份由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397.89万元系青云智联与供应商榕信通采购合同终止形成。截止核查意见公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青云智联与供应商就其他信息系统产品亦有合作在进行中,且供应商目前正常存续且合法经营,福光股份已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

  2、福光股份其他往来款系工程结算应由工程商高华建设退回款项,与工程结算单、工程造价审核单、合同终止协议、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核对一致。福光股份与高华建设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该款项系基于实际业务情况变化而终止合同所形成款项,具备合理性,期后款项已经收回。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由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397.89万元系子公司青云智联与供应商福建榕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终止形成。截止问询函回复公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子公司青云智联与供应商就其他信息系统产品亦有合作在进行中,且供应商目前正常存续且合法经营,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

  2、公司其他往来款系工程结算应由工程商高华建设退回款项,与工程结算单、工程造价审核单、合同终止协议、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核对一致。公司与高华建设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该款项系基于实际业务情况变化而终止合同所形成款项,具备合理性,期后款项已经收回。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本版导读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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