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01 B093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4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944.25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0,94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后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投入的符合置换的金额。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7月1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100.00万元,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参考同期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逸舒制药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逸舒制药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二、本次提供借款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100.00万元,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参考同期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逸舒制药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0月09日

  3、住所:广东省肇庆高新区凤岗西街6号

  4、法定代表人:刘政文

  5、注册资本:8,771.077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药品、原料药(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固体饮料、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卫生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逸舒制药99.88%的股权,逸舒制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9、逸舒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逸舒制药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公司及逸舒制药已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逸舒制药提供借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逸舒制药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逸舒制药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的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投资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同样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5、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7日下午2:45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3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11日下午4:00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威、陈子敏

  电话:0769-86188130

  传真:0769-86188082

  电子邮箱:zqb@zspcl.com

  邮编:523325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7

  2、投票简称:众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工商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提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或“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该事宜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次;项目签字会计师钟敏、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华兴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众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众华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与众华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所、华兴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展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全力支持公司创新药持续发展,为后续研发项目及产品管线的并购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股票,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爱尔眼科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的交易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爱尔眼科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数量将相应变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以及2021年7月2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授权已到期,公司已累计出售爱尔眼科股票11.00万股,占爱尔眼科总股本的0.0012%,目前持有爱尔眼科股票944.10万股,占爱尔眼科总股本的0.1012%。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剩余爱尔眼科股票,直至出售完毕。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展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本次股票展期出售事项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若爱尔眼科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增加。

  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产生的交易金额或产生的利润无法准确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8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日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79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100.00万元,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逸舒制药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参考同期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逸舒制药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及签署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投资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为10,944.25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0,944.25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38,969,401元。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53,350,477股,注册资本为853,350,477元。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展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拟展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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