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08 B040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拟将其持有公司73,679,484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转让给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大有”)及德润世家(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润世家”)(中经大有及德润世家以下合称“受让方”)。

  交易各方在2023年4月9日、6月8日分别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及《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后,均积极配合推动相关工作,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商定正式协议的具体条款,在原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既定工作,故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原定“120天内签署正式协议”调整为“180天内签署正式协议”,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及进展

  2023年4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捷荣集团与中经大有及德润世家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6月8日,交易各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原定“60天内签署正式协议”调整为“120天内签署正式协议”,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商定正式协议的具体条款,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捷荣集团与中经大有、德润世家经友好协商一致,于2023年8月7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中“本协议签署后120天内,双方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应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修改为“本协议签署后180天内,双方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应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

  2、《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其余条款在《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存续期限内继续有效。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交易各方已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股份转让价格、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需以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涉及控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需根据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论证判定。

  3、本次交易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批准程序(如涉及);本次交易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以及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如涉及);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可能涉及的审议审批、确认手续是否能获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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