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瑞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8日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08 B080版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中航瑞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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