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53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22 B091版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50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罗莱生活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2021年9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1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146人,授予11,750,0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2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6、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林娟、陈清贤、赵霞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共计47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100,000股,授予价格为5.40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8月26日。

  9、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27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9,6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61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5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共计768,400股。

  11、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2023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5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同时,由于未达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13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40,000股)。综上所述,公司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对象共计151人,股票共计4,392,000股。

  二、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基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处于正常经营的环境前提,结合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以2020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和33%.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以2020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和2023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1%和33%。

  注:1、上述净利润指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销售收入均不包含美国公司净利润、销售收入。

  但当前经营环境与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该变化是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可提前预知的因素,与当时公司考虑的市场和行业环境存在较大差异,若公司仍按照原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背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初衷,不利于提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不利于公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进而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考虑上述不利因素,董事会认为,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从保护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为了进一步鼓舞团队士气以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更加需要对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在现有环境下所作出的努力予以肯定,更加需要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避免外部的不利条件影响而导致激励计划失去激励效果,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调整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仍是具有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能客观反映内外因素与公司经营现状的关系,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调整修订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二)调整内容

  《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和(三)解除限售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调整前后内容如下:

  调整前:

  (一)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1、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相同,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具体如下:

  注:

  1. 上述净利润指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 上述净利润、销售收入均不包含美国公司净利润、销售收入。

  当上述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可以良好的反映公司在市场中的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通过综合考虑的历史业绩、未来的发展预期,同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计划设置了在各会计年度以2020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且当年度净利润和销售收入同比正增长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注:

  1. 上述净利润指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 上述净利润、销售收入均不包含美国公司净利润、销售收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调整后:

  (一)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1、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相同,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具体如下:

  注:

  1.上述净利润指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销售收入均不包含美国公司净利润、销售收入。

  当上述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可以良好的反映公司在市场中的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通过综合考虑的历史业绩、未来的发展预期,同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计划设置了在各会计年度以2020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且当年度净利润和销售收入同比正增长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采用分段方式考核公司业绩指标,能够更好地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和员工的互惠共赢。

  注:

  1.上述净利润指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销售收入均不包含美国公司净利润、销售收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作调整,只调整了2023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和行业环境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结合行业竞争趋势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考核指标设置合理。本次调整能够更好地激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是根据公司当前客观环境而确定的,修订后的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调整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仍是具有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能客观反映内外因素与公司经营现状的关系,能有效发挥激励作用,促使激励对象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继续保持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与公司共渡时艰;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23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此出具《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罗莱生活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5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轶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为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原因,曹轶俊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曹轶俊先生后续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曹轶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轶俊先生直接持有18,000股公司股份,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曹轶俊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曹轶俊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毛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毛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简历

  毛伟,男,199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21年10月,曾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披专员、信息披露主管、信息披露负责人;2021年11月起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合规咨询顾问。毛伟先生已于2019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秘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毛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毛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52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3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八)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九)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二)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前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罗莱生活大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伟

  电 话:021-23138999

  传 真:021-2313877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ir@luolai.com.cn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罗莱生活大厦

  (二)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3

  2.投票简称:罗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 (本人 ),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及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3、本委托书的有效限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54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273,64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999,980.4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917,273.65元(不含税9,355,918.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082,706.8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811.59万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955.72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并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渠道家居生活O2O 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共计转出21,235.95万元,尚未置换的应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但实际通过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代为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5.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872.07万元。综上,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2,203.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03.57万元,因实施现金管理而存放七天通知存款专户余额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专户余额分别为0万元和11,9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2月9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121000000127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2月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家居”)、南京证券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罗莱家居分别在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1210000001364)、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330188000041658)及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036453700000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罗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经注销,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2年9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通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1182412910077356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账号为1111824114100109830、1111824161005002746的银行账户为公司为实施现金管理而开立的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和结构性存款账户。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本报告期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11.5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48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伟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修订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49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耀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23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23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修订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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