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
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29 B088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全资子公司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新能”)近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厦门国际银行同意向聚星新能提供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RMB35,000,000.00)的授信额度。

  现该授信业务在厦门国际银行获批,额度期限36个月,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在该授信额度项下,首航高科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0号楼1至7层全部房产为其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聚星新能在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的3,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保证担保及房产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最终以聚星新能与厦门国际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7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0号楼6层602

  4、法定代表人:黄卿河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负责人:郭子润

  3、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首层南侧及第11楼03、05-11单元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动产资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日;

  3、担保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4、抵押不动产基本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满足聚星新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可以切实做到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聚星新能就上述银行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

  鉴于本次被担保人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履行期限内的对外担保为:

  1、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决定为古浪陇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利霍能源有限

  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人民币10,91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孙公司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4,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为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为子公司首航水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0,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为子公司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为孙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6,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为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房屋抵押担保。

  8、公司为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0万元的融资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资产让与保证担保。

  9、公司为子公司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天津分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的一处房屋为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10、公司为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本次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3,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合计为222,241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63%。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北京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9人,代表公司股份313,805,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56,10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7人,代表公司股份257,700,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6,487,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6,487,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91%。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13,805,707股。同意311,209,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7%;反对2,50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6%;弃权9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3,891,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9875%;

  反对2,50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6237%;

  弃权9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3-09-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