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详见本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出现本金损失的概率极低,且净值波动率极低。因受市场变动影响,上述投资产品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赎回款项支付延迟风险、投资标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上述投资收益均为税前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未到期的本金总金额为10,000万元(包含本次公告金额),累计达到披露标准,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认购凭证及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