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0-13 B014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时间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及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9,054,325股变更为420,802,31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29,054,325元变更为420,802,313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2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 , 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汪菲

  (2)电话:0571-56633333-6386

  (3)电子邮箱:securities@jinka.cn

  (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金乔街158号

  (5)邮政编码:31001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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